今天是:
信息名称:2008年横山桥镇“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索 引 号:014133787/2008-00017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横山桥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字〔2008〕27号 发布机构:横山桥镇
产生日期:2008-04-08 发布日期:2014-06-30
内容概述: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 食品药品安全社区 创建
2008年横山桥镇“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横政字〔2008〕27号
 

为全面提升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快推进区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的创建,依据武政办发〔2008〕46号《2008年度全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工作方案》及武政办发〔2008〕47号《关于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就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和“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监管责任。

1、提高思想认识。保障食品安全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是全镇经济协调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监管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深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为抓手,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大创建力度,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2、健全组织机构。围绕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横山”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领导小组,组长:储小平,副组长:牟维英、唐剑华、符建华、顾建春、孙亚明,成员由食药安委、工商、爱卫、城管、市管、卫生院、农林、兽医站、企管站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同时各村、社区成立食品药品工作站,由村主任任食品药品信息员,负责指导、协调本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村社区各聘请1名群众义务监督员,加强群众监督。建立健全镇、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为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3、建章立制,落实责任。明确镇食药安委职责,并制定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相关制度。严格实施责任追查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起镇、村两级管理模式,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明确,监管网络体系健全。

二、创建目标

1、2008年10月,镇要完成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

2、新安社区、芙蓉社区要完成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三、具体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月至3月)

各村、各部门按照创建任务要求,制订创建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省、市关于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和“食品药品安全社区”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动员辖区内的单位、群众共同参与,努力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4月至8月)

在2007年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做到“一站四有两明确”,即各村、社区全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并做到办公有场所、事情有人做(有一名信息员、一名群众义务监督员)、活动有经费、工作有台账,明确工作职责制度,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坚持规范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在10月底前,辖区内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95%以上,学校食堂实施率达100%;规范食品店占社区食品店总数的50%以上;规范药店、药房创建率达10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80%以上;村级放心店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0%以上;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鲜活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生产加工食品质量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无注水肉、病害肉上市;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五小”(小作坊、小饮食店、小超市、小卤菜店、小熟食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有保证;不发生IV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食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达80%以上。至2008年10月镇、社区都要完成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08年9月至10月)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区有关职能部门会同镇组织开展自查、初验工作,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迎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是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对照常州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区)评定细则”和“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建立目标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指导,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培训。食品药品信息员及群众义务监督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掌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和工作部署要求。利用多种形式对创建活动进行舆论宣传,并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创建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识假辨劣知识及依法维权的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3、明确职责分工。镇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负总责;农林站负责“三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农药滥用、畜(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企管站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产品标准、原辅材料采购、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监管;工商分局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查,牵头负责 “规范食品店”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12315”维权点、站进村(社区)活动;卫生院负责餐饮行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牵头负责“规范餐饮店”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小餐饮店、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水平;兽医站、三产办负责全镇生猪屠宰监管,杜绝私屠乱宰行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继续深入开展“万城千店无假药行动”和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等活动,抓好“规范药店”、“规范药房”的建设工作;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本地区的食品药品整治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社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和“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创建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创建活动,有力促进全镇食品药品市场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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