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豆制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提高食品质量,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135号)和《2008年度武进区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武食药安委[200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豆制品、卤菜小作坊专项整治,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精神,镇食药安委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豆制品、卤菜生产场点的整治。按照“扶持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豆制品、卤菜场点的取缔力度,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市场豆制品、卤菜食用安全。镇成立豆制品、卤菜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储小平任组长,符建华、牟维英任副组长,食药安委办、工商分局、卫生防疫科、集镇办负责人为成员。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豆制品、卤菜小作坊专项整治以镇郊结合部、农村、背街小巷、社区为重点区域,以豆制品、卤菜生产加工企业(场点)为重点对象,紧紧抓住源头治理和市场准入两个关键环节,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顿规范一批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生产要求的生产加工企业(场点),扶持树立一批龙头企业和规范生产加工典型,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生产加工企业(场点)。
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规范豆制品、卤菜生产经营秩序,做到合法生产、经营;有效改善和提高全镇豆制品、卤菜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豆制品、卤菜产品质量和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流通和消费环节实行豆制品、卤菜亮证经营和采购索证制度;农贸市场经营摊点持证持照率达100%;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豆制品、卤菜流入市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4月—5月上旬)
镇食药安委办公室会同质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级组织开展豆制品、卤菜小作坊整治动员部署活动,对全镇豆制品、卤菜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指导督促全镇豆制品、卤菜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和市场准入条件进行自查整改,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豆制品、卤菜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营造社会、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关注豆制品、卤菜安全的氛围。
(二)整治规范阶段(2008年5月—8月)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区内豆制品、卤菜生产加工和农贸市场等豆制品、卤菜生产经营的情况建立台账,按有无证照、卫生状况、经营方式等进行分类。对生产环境较好、符合卫生条件而未申报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生产加工场点,及时上报区卫生部门,由区卫生部门验收后核发卫生许可证;对生产环境一般、卫生条件不符合发证要求的企业(场点)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对生产环境恶劣、卫生条件存在严重缺陷且拒不整改的,区卫生部门将会同镇及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坚决予以取缔。
四、完善机制,加强长效管理
各行政村、社区、市场要对持证持照豆制品经营单位,建立豆制品、卤菜小作坊情况档案,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出现不法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镇食药安委办或卫生、工商部门,确保豆制品、卤菜加工秩序良好,全面提升我镇豆制品、卤菜行业的整体水平。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二ΟΟ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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