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规范统计行为,贯彻实施统计法,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村级统计队伍,真实、客观、全面反映各村经济发展状况,特制定如下考核意见。
一、明确人员(10分)
各村应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统计工作,支持统计机构行使统计职能,对行政村的统计工作负总责。具体业务由村会计负责,下设统计组,参加镇各类统计月报表、调查表、普查表等上报工作。
二、业务工作(50分)
1、每月25日前各村汇总好产值报表,上报镇统计站(15分),迟、漏、重报一次扣2分;
2、以村为单位每月组织企业进行财务月报的汇编,并于次月6日前报统计站(15分),迟、漏、重报一次扣2分;
3、按要求上报各种投资报表(5分);
4、抓好规模以上企业,抽样调查企业基层报表的收集上报工作,根据各村抽样的个数来定(5分),缺报一个企业报表一次扣0.5分;
5、抓好农业、三产报表的调查及上报工作(5分),迟报一次扣0.5分;
6、抓好各类普查工作(5分),按完成情况加减分。
三、规范化建设工作(30分)
1、按时记好台账(包括电脑台账)(5分),台账不齐全酌情扣分,不记不得分;
2、各项规章制度上墙(5分),不上墙不得分;
3、报表网上直报(10分),缺报、迟报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4、做好年终统计资料归档工作(5分),各村要有明细的企业报表,缺一个单位扣0.5分;
5、规范化验收达标,每年组织一次回访验收(5分),不合格不得分。
四、其他工作(10分)
1、准时参加统计站召开的各种会议(5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有一次扣1分;
2、协助配合做好统计站交办的其他工作(5分)。
五、奖惩意见:年终综合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奖励统计负责人800元,每下降1分扣50元,得分在80分以下不得奖,扣分直接列入村主要干部年终报酬。
六、考核工作由镇统计站具体负责。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