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认真实施无证无照经营户清理取缔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87/2008-00032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横山桥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字〔2008〕48号 发布机构:横山桥镇
产生日期:2008-05-20 发布日期:2014-06-30
内容概述:无证无照 经营户 清理取缔
关于认真实施无证无照经营户清理取缔工作的通知
横政字〔2008〕48号
 

各村、企业、个体工商户,各有关职能部门: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个私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武政发〔2006〕12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武政发〔2008〕58号《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无证无照经营户清理取缔工作(以下简称“清无”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两个文件的重要精神,把“清无”工作与协税护税、安全生产和环境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充分认识“清无”工作对构建和谐横山、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引导、整治与规范、治标与治本、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完善和巩固“清无”工作长效机制,逐步把无证无照经营户引向规范经营的轨道,促进全镇个私经济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二、健全组织,明确分工

为保证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对“清无”工作的领导,健全“清无”工作机构,逐步完善和巩固“政府牵头、部门分工、疏堵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决定成立全镇“清无”工作领导小组:储小平任组长,顾建春、孙亚明任副组长,成员由工商分局、协税护税办、企管站、市管委、三产办、城监队、爱卫办、环保办、安监办、土管所、建管所、供电所、文体站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顾建春兼主任,潘建岳、刘芳兼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工商分局。

各村、社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相应调整和健全“清无”工作班子,明确工作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三、工作方法及重点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由各村、社区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责,采取“打疏结合、以疏为主、以打促疏、标本兼治”的方式,积极宣传教育,疏导督促办证办照;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环境、侵占资源、干扰公民正常生活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重点打击,依法予以取缔。

(一)重点行业:

1、化工、危化品行业;

2、环境污染行业;

3、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业;

4、交通运输行业;

5、文化娱乐(含网吧、游艺)行业;

6、农资、种子行业;

7、“五小”行业;

(二)重点地区:

1、镇主要街道及镇村结合部;

2、各市场、超市等场所;

3、各行政自然村村民居住场所;

四、方法步骤

“清无”工作采取重点整顿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2月—5月):镇政府召开“清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同时召开“清无”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发动动员。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疏导办证办照阶段(2008年6月—7月):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6月底前将调查摸底情况交到镇协税护税办公室;各单位要做好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户的疏导教育工作,逐户上门,户户见底,引导具备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及时办理证照手续。

第三阶段: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8月—10月):镇政府将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户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经限期整改仍不具备办证办照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将依法取缔。

第四阶段:验收考核阶段(2008年11月—12月):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无证无照现象不反弹。镇“清无”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每一阶段的“清无”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同时做好12月份区“清无”领导小组的验收考核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各自职责。按照镇“清无”工作分工,坚持“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做到不推诿、不越权。

2、严格执法要求。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凡未对经营户履行告知义务的,不得罚款;未对经营户提出整改要求的,不得罚款。

3、加强部门协调。尽量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避免多头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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