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建筑房地产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全镇建筑房地产项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现将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的意见》(武政发〔2008〕16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希你们遵照文件精神认真执行。
为加强对我镇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的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横山桥镇建筑房地产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储小平 副组长:符建华
成员:财政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所)、土管所、建管所、交管所、水利站、协税护税办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横山地税分局。现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希望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认真做好相应工作。
一、成员单位职责:
(1)财政所:负责建筑房地产项目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2)地税分局:负责全镇建筑房地产项目登记管理工作。
(3)国税分局:负责企业所得税征管企业的付款凭证审核。
(4)土管所: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转)让的基本信息核对。
(5)建设办: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发放情况核对。
(6)交管所、水利站:负责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信息核对。
(7)协税护税办:按照区下发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及时报地税并按月登记台账和汇总。
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管理办)负责全镇纳入项目登记范围建筑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未纳入项目登记范围建筑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由协税办负责提供信息报镇项目管理办。
二、项目登记范围、登记的主体、登记地点、资料的报送均按167号文件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的意见》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