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职能部门:
为加强集镇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提升集镇形象,现根据武政办发〔2009〕32号《关于印发〈武进区城镇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集镇环境长效管理考核意见。
一、考核目标
以创建国家卫生镇为总体目标,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深入开展“创优镇村环境,建设生态横山”环境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集镇环境质量,创优人居环境,打造集镇更加靓丽、道路更加悦目、河道更加清澈、市场更加整洁、管理更加有序的环境优美乡镇。
二、考核内容
日常保洁管理、垃圾中转站及填埋场管理、农贸市场管理、道路管理、路灯绿化管理、住宅(安置)小区管理、建设工地管理、企业管理。
三、考核对象
市管会、城监中队、交管所、爱卫办、建管所、水利站、农林站、环卫、社区居委会(包括安置小区)、企管站、资产公司工业园区办等。
四、考核办法
1、镇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费晔,副组长:牟维英、孙亚明、蔡剑。成员从爱卫、交管、水利、城监、农林站抽调。
2、每月进行一次考评,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实行动态督查、考核、指导。
五、考核要求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长效管理的领导,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分工、健全制度和考核奖惩措施。确保集镇环境卫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各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提供周到的咨询和服务,帮助各村提高长效管理水平。
六、奖惩办法
集镇环境长效管理考核结果列入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履行本职项目,请各单位对照考核细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全年总评分在95分以上的部门在机关工作绩效考核中不扣分;94分至90分在绩效考核中扣1分;85分至89分在绩效考核中扣3分;85分以下的部门在绩效考核中扣5分,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附:各相关职能部门环境长效管理考核细则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