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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2年横山桥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
索 引 号:014133787/2012-00013
主题分类:医药管理 体裁分类:意见 组配分类:其他 横山桥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字〔2012〕13号 发布机构:横山桥镇
产生日期:2012-03-07 发布日期:2014-06-30
内容概述:2012年 食品药品安全 工作意见
2012年横山桥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
横政字〔2012〕13号
 

为深入推进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结合实际,制定2012年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2年,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根本任务,抓住改革、发展、稳定这条主线,从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巩固基础、完善制度等方面,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努力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实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全面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食品安全监管

    1.加强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巩固农业标准化生产创建成果,加强农产品产地监管,启动对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大户分档次进行统一编号、建档工作,对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检。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监管,督促批发市场加强索证索票和入场检测,提升检测手段和检测技能,规范市场抽检和结果公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加强农药兽药监管,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兽药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及时调整食品企业监管分级,增强监管有效性。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形成闭环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监管,推行电子溯源管理系统,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逐步扩大“两项制度”信息化的覆盖率,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加强酒类销售管理,完善备案制度。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以“放心消费”创建为载体,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和抽检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4.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5.加强畜禽屠宰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

6.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推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政府牵头抓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完善农村食品监管网络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结合“12315维权网络体系建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等工作,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单位建设,鼓励大中型批发企业以连锁配送的方式,把安全放心的食品及时供应到农村市场。

7.加强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有关应急预案的宣教、培训和应急演习,提高实战能力,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

8.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巩固现有整治成果,继续深入扎实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地沟油、乳制品、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要研究建立豆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固化豆制品整治、提升成果。组织开展好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活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专项整治高压态势通过整治一个品种,规范一批企业,净化一片市场,实现食品安全形势的逐步好转。

(二)药品安全监管

1.全力配合争创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区。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和确保药品安全中心任务,以配合开展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为抓手,全面完成各项创建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监管和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增强药品安全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城乡基层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2.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源头监管。切实落实责任,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抓好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及基本药物生产监管,突出对基本药物品种生产工艺核查和质量监控力度,建立完善基本药物监管档案;加强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监管;抓好新版药典和GMP的宣传和实施。

    3.强化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监管。严格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开办标准,建立健全市场进入退出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租照走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等行为;突出加强中药注射剂、兴奋剂类药品、医疗器械、易制毒复方制剂和计划生育专用药械等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强化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继续开展GSP认证和GSP跟踪检查,对违反GSP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理;强化特殊药品日常监管,完善审批审查制度,充分利用监控网络,严防发生流弊现象;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依法查处违法广告;强化药品技术监督支撑体系建设,加大高风险药品、基本药物、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抽验力度,提高日常监督抽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继续推动医疗机构执行《江苏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督促医疗机构改善药品、医疗器械储藏保管硬件条件,加强购进、储存质量管理,规范使用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用械;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接种网点血液制品、预防用生物制品(疫苗)、诊断检验试剂购进渠道和质量监管。

5.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继续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和派驻监督员制度,在高风险品种和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积极推行质量授权人制度;进一步落实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及评价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合理用药宣传及培训,增强涉药涉械单位不良反应报告和风险管理意识;积极实施电子药监工程,逐步实现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出厂、流通、运输、储存、配送至医疗机构使用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全面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

6.开展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械行为的专项整治。继续保持和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好节假日和重大庆典活动市场监督检查活动;继续开展打击中成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物质专项活动;加大对降糖类、减肥类、壮阳类、助眠类、中成药、基本药物、保健食品的监督抽验力度;畅通举报渠道,紧跟市场动向,严格职守,积极应对突出违法事件,依法查处以宣传、义诊、咨询等形式变相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造假售假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一系列配套制度,要切实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分工认真做好落实。努力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积极推行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质量授权人制度、派驻监督员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发挥镇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二)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精神,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集中组织开展基层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强化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的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规范生产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培训,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违禁投入品。正确引导食品药品相关行业中介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要重视投诉举报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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