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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横山桥镇镇级市场2012年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
索 引 号:014133787/2012-00019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意见 组配分类:其他 横山桥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字〔2012〕19号 发布机构:横山桥镇
产生日期:2012-04-05 发布日期:2014-06-30
内容概述:镇级市场 2012年 目标责任制 考核
横山桥镇镇级市场2012年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
横政字〔2012〕19号
 

各镇级市场:

为了进一步抓好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促进市场经营管理机制转换,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营造整洁优美、安全卫生、井然有序的市场环境。针对横山桥镇级市场的现状,制定镇级市场实行责任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 基本办法

对市场的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主要内容分为经济考核和工作考核。经济考核占50分,分为收入与支出两部分;工作考核占50分,分环境、安全、秩序、制度四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加分

扣分

经济考核

(50分)

收入(30分)

超过核定收入数的百分点即为加分的百分点。

低于核定收入数的百分点即为扣分的百分点,扣完为止。

支出

(20分)

公用经费支出

(10分)

按节约比例同等加分

按超支比例同比扣分,扣完为止。

项目支出

(10分)

节约5%,加1分;节约5%-10%,加3分;节约10%以上,加5分。

按超支比例同比扣分,扣完为止。

工作考核

(50分)

具体考核按《横山桥镇市场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标准表》执行。

 

(一)、经济考核

1、确定市场管理人员数

 

市场名称

现有管理人员数

核定管理人员数

核定临时用工数

备注

横山桥农贸市场

9

9

12

 

新安农贸市场

10

10

7

 

芙蓉农贸市场

9

9

11

 

合计

28

28

30

 

2、确定收入基数

各市场的年收入基数,主要包括设施费(摊位费、房租金)、市场管理费等,镇财政分局和镇商贸服务中心根据各市场2011年正常收入数,考虑各市场现有情况,确定各市场2012年收入基数(附后)。其中:为其他部门代收代缴代管数不计入基数。

3、确定支出标准

(1)人员经费支出。各市场管理人员的工资、补贴、福利(服装费、劳保用品、冬、夏令用品、高温补贴费、节假日福利等)等要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支出发放,人员经费支出不纳入考核范围。

各市场每月加值班工资不得超过300元/人,每月报镇商贸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兑付。

   (2)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招待费等,根据2011年支出实际确定考核基础。

  1. 专项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包括临时工费用、水费、电费、环

工费用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基础。市场维修和维护费用不纳入考核范围,维修和维护费用由市场申报,经镇政府审批同意后再实施。

   (4)费用支出审批办法。各市场费用支出每月汇总报镇商贸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镇长审批后方可支出。

   (二)工作考核

    具体考核按附件《横山桥镇市场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标准表》执行。

   二、有关情况说明

    1、考核得分与各市场管理人员年终奖金挂钩。以镇政府其他事业单位平均年终奖为奖金基数,按本考核办法得出实际奖金数。计算公式为:管理人员总奖金数=(实得考核分数/100)×奖金基数。考核涉及到的收入与支出基数一年一定。

    2、工作考核由镇商贸中心负责实施,每月考核一次,每月分数的平均值为年度得分;经济考核由财政分局负责,每年考核一次。

    3、正职、副职的系数参照镇有关规定实施。

    4、为鼓励增收节支,收入超过核定基数部分的20%可核入招待费基数;考核范围内的经费支出如有结余,结余部分提取50%用于奖励,另外50%留到下年度使用。

    5、市场如遇新建、扩建、人员调整、改造、整合、搬迁,考核指标可能发生大的变化,由镇商贸服务中心、财政分局拿出收支基数的调整意见,报镇党委、政府商定。

  1. 本考核意见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横山桥镇市场长效管理考评标准表》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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