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横山桥镇校车整治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33787/2011-00039
主题分类:科技、文化、人事、民政 体裁分类:意见 组配分类:其他 横山桥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字〔2011〕55号 发布机构:横山桥镇
产生日期:2011-12-18 发布日期:2014-06-30
内容概述:校车整治 管理工作 实施意见
横山桥镇校车整治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横政字〔2011〕55号
 

各校(幼儿园)、有关村、有关单位:

    近期,甘肃正宁“11·16”和徐州丰县“12·12”校车安全事故分别造成21人死、43人伤和15人死、8人伤,为深刻吸取这两起校车事故血的教训,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校车整治和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

为加强领导,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成立镇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恽益明,副组长:牟维英,成员:各校校长、各幼儿园园长、姜波、许克章、吴国忠、喻伟林、何银洛、任华强、殷克强、金晓勇、方亚平、刘仁钧、王乾坤、孔亮。

2、高度重视,镇政府将校车管理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不得存在任何麻痹、侥幸思想。镇迅速全面发动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校车整治和学生接送方式拉网式大检查,寻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生交通的安全。

二、突出重点、部门联动、各负其责

各学校、幼儿园立即对学生上学、放学乘车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包括全面排查学生接送车辆运营和驾驶员方面的问题和隐患,对乘坐货运车、农用车等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学生予以劝阻,并及时报有关部门进行整治,同时,各校积极配合交警中队等部门做好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工作,督促接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建立乘坐校车学生名单和校车运营线路等台账资料,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校车管理和学生交通安全工作。此外,各校要集中进行一次全校教师、中小学生、幼儿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全面发放镇印发的学生交通安全告家长书,规范学生交通安全行为,提高学生和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和文明意识。

交警中队要立即组织校车驾驶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对校车驾驶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增派警力加强对校车运营安全的巡查、执法和监督。坚决取缔非法占用道路、超速行驶、非机动车随意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行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管所要立即对校车运营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高路基临河路段、危桥、窄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加强对学生乘坐货运车、农用车等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管理,坚决予以制止。

安监中队要发挥安全监督的综合协调职能,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校车安全和学生接送车辆的检查。

相关村对无证办托幼园所接送幼儿车辆进行监管,与业主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要求业主负责做好对幼儿家长的宣传教育。

三、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坚持长效管理

实行行政负责制,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幼儿园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校车管理和学生接送车辆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实行分工负责,强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特别是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积冰等情况,积极应对,严防死守,督促驾驶人员严格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的要求,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相关行政村要对各村范围内的非法办托幼园所幼儿接送车辆的排查,发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镇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学校校车组织每周一次的督查,同时镇政府对校车管理和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出现的问题,依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做好校车整治和管理工作,关注学生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各校、有关村、有关单位必须要常抓不懈,综合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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