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社区、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常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常发[2009]24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队伍专业、基础设施现代、内部管理科学、工作运行规范、调解效能彰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在各村委、社区设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站(以下简称“调处服务站”),帮助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确保辖区内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三、调处服务站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设置。全镇各村(社区)均应设立调处服务站,承担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排查预警、直接调处,以及与有关部门联合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等职能,调处服务站应设“两室”,即办公室、调解室,可以与社区咨询室、谈心室、党员活动室、会议室等相结合,有条件的村(社区)可以单独设置调处服务站。
(二)人员配备。调处服务站设站长1名,由村(社区)主任兼任,必要时可设副站长。调处服务站成员应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善于协调各方关系,可由村(社区)干部和懂法律、有专长、热心调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组成。
(三)基础设施。调处服务站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并统一悬挂“XX村委(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站”标牌,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档案柜、电脑、电话等),有条件的可逐步配备交通工具。
(四)规章制度。调处服务站应设置公示栏、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明确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受理范围、调解须知,制定调解工作原则、调解工作纪律、回避制度等相关内容,并将有关制度公示上墙。
四、调处服务站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调处中心要加强对调处服务站建设的指导、监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调处服务站建设到位。
(二)强化指导,严格考核。镇调处中心对调处服务站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采取工作绩效与奖惩挂钩、领导干部与调处服务站定期联系等措施,促进调处服务站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镇党委政府将把调处服务站建设工作纳入本镇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的考核,对调处服务站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镇调处中心要加强对调处服务站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组织调解人员培训学习,开展业务研讨、交流总结、推广调解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调处服务站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培育典型,全面推进。在调处服务站建设的过程中,要注意培育典型,打造亮点品牌。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经验,宣传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不断扩大调处服务站的社会影响力,努力将基层调解组织打造成融社情民意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大调解工作协调管理于一体的一线实战单位,不断推进全镇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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