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改善全镇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按照《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纲要》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生态宜居核心价值,牢牢把握调优结构、减轻污染、修复生态和整治环境四个关键,以群众满意为动力,以共建共享为基础,以铁腕措施和严肃考评为保障,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打造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精致宜居、景美宜游新横山。
二、重点工作(工程)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1、深化扬尘污染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整治,完成华耀建材、浦安建材2家堆场环境整治,预拌混凝土企业、港口码头、火电等重点行业企业物料堆场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具体见附二)
2、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9%以上,无野外焚烧秸秆现象。
- 河道整治。对镇域内8条主要河道和村辖范围内污染河塘实施清淤、疏浚、整治。同时完成三山港、潞横河沿河排污口排查,封堵非法排污口。(具体见附三)
- 污水处理工程。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污水管网4公里。全面实施镇级工业集中区和管网覆盖区污水接管工程,新建芙蓉周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300—400吨)。
(三)节能减排低碳工程
根据《2014年武进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要求,开展2014年减排工作,确保企业减排设施正常运转。
(四)工业点源治理工程
1、工业污染源整治。完成8家重点工业企业、7家化工企业、3家不锈钢管企业、1家钢铁企业专项整治。同时按计划完成钢铁企业提标整治;坚决取缔擅建污染环境的小作坊。(具体见附二)
2、工业污染源监管。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规定,对新扩改建项目严格把关,督促建设单位按环保审批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报批率达100%,“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加大现场审核力度,确保环评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一致;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治理设施运转率达100%,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达92%以上。开展企业排污许可证“回头看”行动,巩固整治效果。
3、加强危废管理。开展重点行业危废专项执法检查,危废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90%以上;积极配合处置危废倾倒案件并及时按环保要求处理危废。
4、清洁生产。完成6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3家ISO14000企业认证。(具体见附二)
5、按计划完成畜禽养殖场的环境整治任务。
(五)生态保护工程
1、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完成生态红线区界及一、二级管控区内标识、标牌系统建设。
2、按计划完成污染场地土壤调查工作。
3、按计划实施以绿化为主的山地(墓区)土壤修复工程,消除山体白化、黄化现象。
(六)绿色经济建设工程
启动实施一帆生态园建设,加快启动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江南普罗旺斯项目。标准化推进山水花苑安置区建设,建成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小区、低碳绿色智慧社区。
(七)镇村环境整治工程
1、完成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工程。2014年完成五一村、省庄村、东城湾村、芙蓉村、横山桥村、西埯村、东周村。
2、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至少建成一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点。(具体见附五)
3、加强市容综合管理,对横山、芙蓉、新安集镇的五乱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对工地出入口实施道路硬化,控制扬尘,同时设置公开举报电话,杜绝偷倒、乱倒现象的发生。
4、加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确保年度全区排名稳定在前6位。
(八)生态示范创建工程
积极落实生态创建工程,完成2个省级生态村创建,完成并通过验收3个省级三星村康居村,完成2个省级绿化示范村,完成2个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争创区级美丽乡村示范点3个村(具体见附二)
(九)景观提升工程
1、对镇区主要干道和街道的店招店牌、路标路牌和广告牌以及绿化、步行道、路灯等进行专项整治,并实施精细化长效管理。
2、新增绿化总量不少于600亩。
3、提升村庄绿化美化水平,利用现有自然条件,大力推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每村新增绿化面积15亩以上。
(十)环境安全保障工程
1、信访调处。强化信访调处,力争无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控制信访总量在10%以内,重复信访控制在20%以下,信访和事故处理率达100%,信访结案率达95%以上,群众对信访处理满意率达85%以上,污染造成的事故结案率达100%。
2、限期整改。2014年10月31日前解决横山桥镇集镇区内武进精细化工、水质稳定剂厂、景德化工、金洲催化剂公司等废气问题。
3、水环境质量目标控制。对镇际主要河流交界断面水环境质量实行目标控制,确保出入境断面水质主要污染物浓度不增加。
4、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
(十一) 生态宣教强化工程
开展生态文明宣教活动,年内举办2期以上环保培训班和2次以上集中宣传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协调调度和推进落实。各村、社区及有关责任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目标责任状要求,进行细化,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简报、政府网站等各类媒体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舆论宣传,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运用橱窗、宣传小手册等宣传方式,扩大社会宣传,做优主题宣传,约束企业强化社会责任,引导公众形成珍爱自然、保护生态的社会风尚,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对一切破坏或损毁生态的行为进行曝光,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奖惩。对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严格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不足、谁整改”的原则,落实创建责任,同时将生态建设纳入行政村全年目标管理考核,并根据各单位实绩,实行以奖代补,省级生态村和市级文明示范村,镇财政按上级奖励的1:1匹配,美丽乡村实行一事一议。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村单位要切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建设,完善领导体制、投入机制、责任考核机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台账,垃圾清运、污水、秸杆禁烧、河道、村容村貌的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管理责任、维护资金。
附一:横山桥镇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二:横山桥镇生态文明整治提升和细胞工程明细
附三:横山桥镇河道环境整治(清水)工程实施方案
附四:横山桥镇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附五:横山桥镇市容综合管理实施方案
附六:各级生态文明建设创建以奖代补标准
附七:环境污染修复规定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