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相关职能部门、规模以上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同时2014年3月3日召开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及措施要求等内容。现结合我镇实际,就进一步加快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制定如下要求:
一、创建工作对象
全镇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重点冶金、铸造、涂装、电子、机械等)。
二、创建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三、职责分工
各村作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实施主体,是推动工贸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单位,应该认真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规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奖励政策
按照横政字〔2014〕5号《关于2014年继续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制度的通知》要求,具体奖励政策如下:
(1)对本年度内完成80%目标任务的村作为年终评优创先的前置条件之一,并按相关规定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年终将取消安全生产工作评优评先资格。
(2)对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但因特殊原因年终未评到先进的村,同样按规定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3)年度内是否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将作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评比的前置条件之一,镇政府对评出的安全生产先进企业每个企业奖励5000元(上级政府部门奖励资金除外)。
(4)对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本年度内通过评审的前18名工贸企业,可优先申请享受上级职能部门的各类关于项目申报、用地指标等优惠政策。未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企业,不得申请享受各级政府部门的相关优惠鼓励政策。
希各村、相关部门以及规模以上企业对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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