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级市场:
为了进一步抓好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促进市场经营管理机制转换,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营造整洁优美、安全卫生、井然有序的市场环境。针对横山桥镇级市场的现状,制定镇级市场实行责任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对市场的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主要内容分为经济考核和工作考核。经济考核占40分,分为收入与支出两部分;工作考核占60分,分环境、安全、秩序、制度四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经济考核
1、核定收入基数(25分)
各市场的年收入基数,主要包括设施费(摊位费、房租金)、市场管理费等,镇财政分局和镇商贸服务中心根据各市场2012年正常收入数,考虑各市场现有情况,确定各市场2013年收入基数,超过核定收入数的百分点即为加分的百分点,低于核定收入数的百分点即为扣分的百分点,扣完为止。
2、核定公用经费支出基数(15分)
(1)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招待费等,根据2012年支出实际确定考核基数。超过核定支出数的百分点即为扣分的百分点,扣完为止。
(2)各市场管理人员的工资、津贴等要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支出发放,人员经费支出不纳入考核范围。各市场每月加值班工资不得超过300元/人,每月报镇商贸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兑付。市场维护(修)及环卫等专项经费支出,根据实际情况经镇政府审批同意后列支,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工作考核(60分)
(1)具体考核办法严格按照横政字[2013]12号《关于加强集镇
环境长效管理的考核意见》,根据市场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横山桥镇市场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标准表”(附后)。
(2)执行一票否决制:①发生管理人员严重违纪;②发生影响市场秩序的严重事件;③出现一次食品安全事故;④没有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⑤长效管理考核低于90分的。如出现以上情况,有一项在考核中扣10分,并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二、相关说明
1、考核得分与各市场管理人员年终奖金挂钩。以镇政府其他事业单位平均年终奖为奖金基数,按本考核办法得出实际奖金数。计算公式为:管理人员总奖金数=(实得考核分数/100)×奖金基数。考核涉及到的收入与支出基数一年一定。
2、工作考核由镇商贸中心负责实施,每月考核一次,每月分数的平均值为年度得分;经济考核由财政分局负责,每年考核一次。
3、有集市的市场要确保市场周边摊位有序安排,确保环境卫生。
4、正职、副职的系数参照镇有关规定实施。
5、为鼓励增收节支,收入超过核定基数部分的20%可核入招待费基数;考核范围内的经费支出如有结余,结余部分提取50%用于奖励,另外50%留到下年度使用。
6、市场如遇新建、扩建、人员调整、改造、整合、搬迁,考核指标可能发生大的变化,由镇商贸服务中心、财政分局拿出收支基数的调整意见,报镇党委、政府商定。
附件:横山桥镇市场长效管理考评标准表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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