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和改革局:
为满足华丰路周边群众出行需求,完善地块开发的配套基础设施条件,根据贵局《关于华丰路(东方东路-东方二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常戚发改[2013]17号),现常州市丁堰鑫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该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对现状水泥路翻挖新建,该工程北起东方东路,南至东方二路,道路全长453.886m,规划红线宽度24米,路段断面形式:3.0m人行道+ 18.0m车行道+3.0m人行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路面结构设计轴载: BZZ-100;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面类别: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二、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及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等其他配套工程。
三、工程估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896.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041.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5.72万元,预备费133.3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16万元,工程费用中有专业管线投资费用143.53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公司筹措解决,其余款项均由常州市丁堰鑫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工程进度计划:该工程计划于2014年年初开工,2014年上半年建设完成。现将《华丰路(东方东路-东方二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随文一起上报。
妥否,请批示。
常州市戚墅堰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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