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加快全镇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33752/2015-00047
主题分类:旅游、服务业 体裁分类:意见 组配分类:其他 横林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发〔2015〕55号 发布机构:横林镇
产生日期:2015-11-18 发布日期:2015-11-20
内容概述:关于加快全镇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全镇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横政发〔2015〕55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电子商务发展政策,进一步优化我镇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打造适应横林镇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迎合群众需求的电子商务发展体系,特制定政策如下:

一、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强化电子商务发展推进机制

(1)      加大地方财政对重点电子商务企业的扶持。重点扶持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根据电子商务发展对我镇地方财政的贡献力度,逐年扩大引导资金。

(2)      积极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重大项目。对市场带动明显、商业模式创新、年交易量领先的电子商务企业,优先确定为我镇的重点企业,在用地、资金、人才政策方面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3)      加强对电子商务重点企业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对新设立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从业人数在30人以上、办公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满1年后经认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五)对完成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3万元的奖励,完成年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

(六)对于电子商务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成功的各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1万元的奖励。

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1)      加速打造横林镇电子商务集聚区。依托横林国际地板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完善园区相关配套设施,对入驻企业提供各类优惠政策,给予一站式便捷审批等配套服务。

(二)加速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积极鼓励企业创建外贸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成功创建平台并投入运营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三)引导发展电子商务应用。强化电子商务示范村的管理和培育,对于电商基础较好并积极上报电子商务统计数据的行政村,在用地、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实行一事一议政策;对于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村,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并及时上报电子商务统计数据的,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对于行政村申报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村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

三、完善电子商务配套设施的发展,夯实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

(1)      大力发展物流产业。依托横林镇物流产业园建设,积极引进物流企业入驻园区,完善物流集散网络系统。

(2)      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镇域范围内交通条件,增强空间可达性;扩大光纤宽带覆盖面,确保网络通信畅通。

四、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和培养、行业协会发展,构筑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

(1)      重点支持领军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对于在江苏省电子商务统计系统注册并按期如实填报数据的区内企业,在电子商务业务培训方面给予课程支持。对入驻电子商务集聚区的企业,其外来员工实行优惠的积分政策,并对创新项目负责人给予一定奖励。

(2)      成立镇电子商务协会。由镇服务业科牵头,成立横林镇电子商务协会,整合全镇电子商务资源,引导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5、      附则

(1)      享受本扶持政策的企业,必须是在我镇注册纳税、办理统计登记,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统计管理体系,严格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对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劳资社保纠纷或被税务部门查处偷税漏税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得享受上述政策。

(二)除另有规定外,新办企业享受政策年份按会计年度结算,从次年起兑现政策;项目跨年度建设的,在项目开工后支付一半奖励资金,竣工后兑现全部奖励资金。投资额、主营业务收入以统计局的统计报表为准,各项奖项和资格认证以有效批文为准。

(三)本意见规定的奖励、扶持政策,每年年末由各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申报,镇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对同一项目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确定。特别重大项目采用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四)本意见由镇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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