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林镇201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及考核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我镇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持续发展,特制订201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及考核意见。
一、责任指标:(按100分为满分考核)
1.计划生育率100%(计划外生育、早婚早育、非婚生育、未批先生的照顾二胎,流入人口的违法生育都作本村违法生育计算)得40分;有一个计划外生育一胎扣30分,超过一胎,该项不得分;其他违法生育情况有一例扣10分,扣完为止。
2.当年人口计划调整及次年人口计划排队摸底准确率达100%,得10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
3.无无措施计划外怀孕,已婚育龄妇女应落实节育措施率达100%,得3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
4.当年生育夫妇期内综合避孕率达100%,得3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
5.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对外省市流入本单位的育龄妇女与本地育龄妇女同服务、同管理,必须做到每年4次上门孕检,及时向计生科反馈孕检信息,跟踪管理到位,镇计生科随机抽查情况一并作为考核依据,得10分。
6.各村、社区独生子女保健费按政策规定百分之百兑现,得8分;如不按规定兑现不得分。
7.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孕前优生检查率达100%、已婚育龄妇女B超普查率达85%以上,随访服务率、知情选择率、群众满意率达98%,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98%,并能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得10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
8.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率达80%得2分。
9.年内村、社区妇女主任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考核满90分得10分。
10.当年违法生育对象当年征收完毕社会抚养费,得4分。
二、奖惩办法
1.当年为区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提供调研现场的村另加10分。
2.计划生育率低于百分之百,取消当年评比先进和文明单位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3.对瞒报违法生育的,一旦发现,加倍处罚,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漏报的,列入当年考核。
三、年终由镇计生科负责考评。
横 林 镇 人 民 政 府
二0一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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