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林镇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任务和考核实施意见
(2015年度)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质量,根据《武进区2015年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2015年度对各村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加力城乡一体、加速生态文明”战略,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促进稳定为工作方针,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把我镇环境保护工作推向以环保优化发展、全面防治污染、全面加强执法监管、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阶段。
二、目标管理内容
以武进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为依据,结合我镇环境现状确定各项考核指标,对各村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
三、目标管理原则
依据2015年度目标管理内容,着力做好各类生态环境工程的实施,工业点源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安全保障及生态文明示范镇创建等工作。
四、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由分管副镇长会同镇环保科负责考评。
(二)考核办法。根据目标责任书内容,对各村委采用百分制考核,年底进行总评,考核结果列入镇、事业单位对各行政村干部综合得分。
五、考核结果的实施
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各村委以及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评先、评优等活动的主要依据内容。
六、考核内容
(一)大气污染防治。露天垃圾禁烧和秸秆禁烧工作,配合堆场扬尘治理。
(二)河湖环境治理。对辖区内河道进行综合管理,确保水质稳定。
(三)工业点源治理。配合镇环保科开展各类管理工作。配合取缔无证无照工作。
(四)环境安全保障。1、认真做好辖区内信息矛盾排查及隐患梳理工作;积极协助环保部门做好辖区内环境保护信访调处工作。
(五)生态示范创建。积极做好示范镇创建工作,做好环保宣传工作。
七、考核细则
详见《2015年度横林镇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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