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5年遥观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15-0000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土地管理与征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5〕12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5-03-09 发布日期:2015-03-13
内容概述:制定2015年遥观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2015年遥观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遥政发〔2015〕12号
 

各行政村、社区,事业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遥观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9日



2015年遥观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遥委发〔2014〕51号)精神,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按照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的要求,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做到面积、合同、登记簿、证书“四相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基本完成,确权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率达90%以上。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3月)

1、搭建班子。各村要成立由村、组干部、老党员和农民代表组成的工作组,负责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2、落实经费。各村聘请社会人员开展入户调查,配合村组工作人员实地指界、解决矛盾纠纷。工作人员薪酬、误工补贴和开展宣传培训、资料打印等工作的经费,镇根据各村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补贴。

3、宣传培训。通过召开推进会议、发放《致全区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政策交给群众,积极争取群众的关注、支持和参与。同时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培训,确保各级干部和业务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具体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4、调查摸底。各村对二轮土地承包情况、农户状况、矛盾纠纷隐患等进行调查摸底,有针对性地制订应急预案。重点要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纷,集中人力物力妥善处置和化解,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为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夯实基础。

5、制订方案。各村要发挥主体作用,拟定整体推进的方案措施,统筹协调本村各村民小组的确权工作。各村民小组要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方案中应包括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土地、承包农户、确权方式、进度安排、人员配备等内容。

6、资料收集。各村、组全面收集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土地台账等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原始资料、承包农户的成员信息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承包农户和承包土地相关变更情况的资料,统一交由作业单位整理。

(二)确权阶段(2015年4月-9月)

1、入户调查。各村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土地台账、农户户籍信息等资料为基础,积极组织开展入户调查,逐一对承包农户的家庭成员情况、承包地块情况进行清查核实,并详细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入户调查表》。

2、图件制作。作业单位结合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和国土部门基本农田、高分辨率影像、行政界线等数据成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制作出相关工作底图、调查草图等相关图件。

3、地块指界。由村组派人协助作业单位进行图上指界或现场指界,地块指界一般由村组负责人、承包农户、毗邻地块农户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农户和毗邻地块农户的当事人因故无法到场的,可书面委托知情人员代为指界。

4、数据建库。测量作业人员根据入户调查表、直接结果以及权属证明材料等,按照标准规范将确权信息录入数据库,同时通过图解法在影像上获取地块界址,对于图上无法辨别地块界址的情况采取实地测量方式获取地块界址点,初步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

5、双方核对。测量作业单位利用软件和成果数据库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和承包地块公示图,作业单位首先根据之前收集到的权属资料、调查表和指界结果等核对信息是否有误,核对无误后交由村组工作人员审核,对核对中出现的错误信息在数据库中进行修正。

6、公示审核。双方核对无误后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承包地块公示图,由作业单位打印后交付村委统一在村务(组务)公示栏中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并由各镇统一打印后,交给各村让承包农户签字确认。

7、勘误修正。在公示审核过程中,发现现状与地块示意图不符,或相关信息有错误的,由作业单位对相关公示图或信息进行修改完善,经重新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并由村统一打印后,交给承包农户签字确认。

8、完善合同。根据农户确认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从建库系统导出形成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各村统一打印后,及时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土地承包合同》一式5份,承包户、村民小组、村委、镇农经部门、区委农工办各1份。

9、建立登记簿。镇农经部门对建库系统生成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进行审查,之后提交区委农工办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的,正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由镇按一式3份统一打印后送区委农工办盖章确认,村委、镇农经部门、区委农工办各1份。

(三)颁证阶段(2015年10月)

1、颁发权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的内容,由镇统一打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向农户发放。同时,将农户原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统一收归到镇农经部门,如农户无法提供原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必须作出书面遗失声明。

2、建档入库。作业单位统一将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等权属材料扫描入库备查,之后统一将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方案、会议记录、其他文件等相关材料交由档案工作人员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建档保管。

3、系统管理。由技术实施单位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利用本次确权最终形成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查询、变更等进行统一的业务管理。

(四)总结阶段(2015年11月-12月)。镇开展自查,形成总结报告,并做好迎接验收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特别是村委主要领导必须亲自主抓、大力推进,切实把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好,把调查的基础工作做实,把历史的遗留问题化解,既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又确保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

(二)严格操作程序。各村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的要求,有序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简化程序走捷径,不得回避矛盾搞创新。重点要突出资料收集、入户调查、签字确认等关键环节,及时与农户见面沟通,争取农户的理解与支持,切实弄清承包地块的权属、面积与四至等情况。

(三)建立上报制度。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各村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的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提交镇领导和工作督查组,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详细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邮政编码:213025    站点地图
联系电话:0519-89863000   行政审批服务热线:0519-687621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微博 微信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