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发﹝2015﹞195号)文件精神,2016年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城乡医保并轨总体目标
自2016年1月1日起,武进区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取消,原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的居民需统一参加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二、居民医保特点
就医范围广,保险额度高,特定病种、门诊大病有额外补助和待遇。
三、参保对象及缴费标准
2016年度每个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享受政府补贴450元,补贴后个人每年缴费标准为:
1、本区户籍新生儿及学龄前儿童150元/人。
2、中小学在校未成年居民、本区高校大学生150元/人。
3、本区户籍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350元/人。
4、非我区户籍流动就业人员800元/人。
5、经我区有关部门认定的特殊人员由政府全额代缴。
本次参保的保险年度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居民医保的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
四、业务流程
1、各村(社区)将《2016年度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提纲》及《参保须知》发放到每一位居民,确保居民医保的政策人人皆知。
2、对有意向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各村(社区)要组织其在《参保须知》上签名,并将《参保须知》收回,交镇人社科存档。
3、对有意向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各村(社区)要组织其填写《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填写后收回,交镇人社科存档。
4、各村(社区)安排工作人员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金保系统。
5、各村(社区)向参保人员收取参保费用,解缴到镇财政分局,并将解缴回执送镇人社科确定到账。解缴程序参照原新农合的解缴程序。
五、工作要求
实施居民医保是我区提高城乡居民医疗待遇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重要体现,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按时完成登记、缴费工作。在政策宣传方面务必充分、详尽,避免因居民不了解政策而不能及时参保,从而引发矛盾。镇人社科联系电话:88602662。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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