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工业企业单位用地
更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工业企业单位用地更新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0日
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工业企业单位
用地更新调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掌握工业企业的土地利用现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武进区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单位用地更新调查,由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全镇所有工业企业单位进行实地调查,为确保按时完成调查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围绕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2010年工业用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工业企业单位为单元,采用书面填报、实地调查和实地测量相结合,部门提供和企业自报相结合,更新调查土地房屋和企业基本信息,摸清开发区工业企业用地现状,掌握工业企业单位面积产出效益和能源消耗情况,为推进产业培育、加快转型升级奠定扎实的基础。
调查范围是横山桥镇辖区58平方公里。
调查以实际使用宗地为对象,全面调查辖区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用地(含国有工业用地、集体工业用地)。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项目用地不调查。
1、土地基本信息: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者、法人代表、身份证、电话、土地证号、宗地号、土地证面积、土地座落、所有权性质、使用权类型、批准用途、改变用途情况、实际使用状况、土地出让合同号、出让面积、出让金额。
2、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所属行业、是否规上企业、工商登记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从业人员认识、房产证号、房产面积。
3、企业经营情况:开票销售收入、新产品产值率、工业增加值、利税总额、企业税收情况(国地税应缴合计:国税应缴、地税应缴、国地税入库合计:国税入库、地税入库)。
4、能耗指标:天然气表用户号、天然气用量、电表户号、用电量、蒸汽用量、原煤用量、总用能、自来水表户号、用水量。
四、组织实施
1、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工作组,具体由国土所、建管所、经发站、统计办等单位临时抽调相关人员,各村由村会计具体负责配合本村辖区内企业调查表的初审和联系协调工作。
2、企业用地信息由区国土局下派测量队负责进行实地测量;国土所、建管所负责核实企业用地、用房等基本信息;企业经营、能耗等基本信息由经发科和统计科负责核实填报,相关数据信息由工商、税务、人社、供电、水利、自来水、环保科等单位提供。
3、镇级外业信息采集工作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2015年7月31日,原则上按照镇领导小组工作计划安排逐村推进。
五、安全与保密
调查单位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对外公布调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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