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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编报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87/2015-0003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横山桥镇:财政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字〔2015〕27号 发布机构:横山桥镇
产生日期:2015-10-20 发布日期:2015-10-20
内容概述:编报 2016 部门预算
关于编报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横政字〔2015〕27号
 

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镇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根据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镇级预算的通知》(武财农【2015】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根据《预算法》及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预算编制坚持讲求绩效、规范细化的原则,做到科学合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坚持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切实推进预算公开透明,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本部门预算。

二、编制范围

镇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含学校、卫生院)。

三、编制内容

1、收入预算编制

各单位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预计增减变动因素,全面反映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编细、编实、编全的基本原则,认真分析非税收入各项目来源,如实编制2016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支出预算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按“人员经费按实,公用经费按定额”的原则编制,由财政所代编。其中:人员经费(含社保)按2015年10月份各单位在编在册人员统发工资标准的相关项目计算;公用经费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结合各单位承担职能和业务特点,实行单项定额(具体见附表)。

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单位履职、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配置情况从严从紧编报项目支出,并提供相关依据及详细测算说明。财政所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年度财力择优安排。项目预算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支出,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

四、编报时间

部门预算实行“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

1、“一上”(编制)阶段:2015年11月6日至11月16日,各单位在11月16日前完成非税收入和项目支出的编报(涉及政府采购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并上报财政部门。

2、“一下”(审核)阶段:2015年11月17日至11月25日,财政分局审核单位“一上”建议数,并下达审核控制数。

3、“二上”(调整)阶段:2015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由单位根据财政下达审核控制数调整上报。

4、“二下”(审批)阶段:2016年镇人代会通过后30日内。

五、部门预算执行要求

1、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各单位应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部门预算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除发生政策性增支因素或重大事项可调整预算外,支出项目一般不予追加。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即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送财政所初审并提出建议,报镇长审批。

2、严格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核算,不得虚列支出。要严格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核算。商品服务支出按定额核定后,原则上在预算批准数内除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外,其他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间可调剂使用。项目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项目之间不得自行调整,不允许弥补日常公用经费。

3、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监督管理,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凡发现单位有违反预算执行规定行为的,将对单位予以通报。

六、其他

学校、卫生院的部门预算按区教育局、卫生局相关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编制。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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