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墅堰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设6个内设党政机构,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
(1)负责街道内部各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3)负责街道内部的文秘、机要保密、信息、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4)保管街道工委、办事处的印章。
(5)负责街道内部各项党政管理制度的落实和街道的资产档案等管理工作。
(6)负责街道行政事务及后勤服务工作。
(7)负责街道的财务工作。
(二)政工科(挂“纪检监察室”牌子)
(1)负责街道的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和精神文明建设。
(2)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街道党建工作计划,指导管理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
(3)组织协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4)负责街道干部的使用、考察、任免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
(5)负责街道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根据中央、省、市、区的要求,统一扎口管理本街道的综合治理、法制建设、平安创建以及大信访工作。
(2)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组织、协调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好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
(3)负责信访工作和各类社会矛盾的协调处理工作。
(四)经济发展科(挂“安全生产监管站”、“统计办公室”牌子)
(1)负责制订街道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各项经济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街道各类经济组织的生产、管理、指导与服务。
(2)负责街道经济与社会事业等各类统计工作,承担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类普查和抽样调查工作。
(3)负责配合各企业办理好工商、税务登记及变更、年检工作。
(4)负责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5)负责街道小税种的代征代收等相关工作。
(五)城市管理与建设科(挂“物业管理科”牌子)
(1)负责制定街道年度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小区物业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本地区土地及私房登记与依法管理工作,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对违章户的调查处理工作,稽查在地动迁工作。
(4)负责地区的防汛、防台、防震、抢险救灾工作。
(5)协助工商部门对本地区的市场进行依法管理。
(六)社会事业科(挂“街道司法所”牌子)
(1)负责做好辖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就业再就业工作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2)负责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3)负责地区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民事调解、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等工作。
(4)负责街道人武部日常工作,开展双拥优抚活动,做好兵役工作。
(5)负责制定本街道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做好救济救灾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7)负责婚姻管理与殡葬管理工作,落实残疾人管理服务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8)做好计划生育、老龄、退管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9)协助做好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10)街道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接受区司法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双重领导。
保留街道人民武装部,具体工作由社会事业科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