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工作机构、直属单位:
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讨论通过,现将《常州经开区镇(街道)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7日
常州经开区镇(街道)产业园区体制机制
改革创新方案(试行)
为加快建设全市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进一步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充分发挥产业园区在产业转型升级和东部新城建设中的突出作用,努力把产业园区打造成为产业升级大平台、区域经济增长极,助推经开区大建设、大发展。现结合经开区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为指导,积极顺应新时期开发区建设发展新形势,坚持镇(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园区与镇(街道)联动发展,统筹推进镇(街道)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建立健全与园区发展相适应的领导体系、管理体系、运行体系、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努力形成企业化组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园区建设运营新模式,为建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责权利对等。明确镇(街道)园区发展的主体责任,合理划分镇(街道)和园区财权、事权,重点突出产业园区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主要职能,以责定权,以责定利,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镇街园联动。充分发挥镇(街道)和产业园区各自特色优势,形成叠加效应,逐步构建组织管理高效、协调推进快速、执行监督分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镇(街道)和产业园区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三)市场化运作。按照“政府主导、政企分开、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行政企分离、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全面激发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动力与活力。
三、重点工作
(一)创新组织架构
1. 明确责任主体。结合经开区总体规划和各镇(街道)发展实际,打破以行政区划为界限的传统园区发展模式,以更宽的视角和更广的空间谋划布局一批产业发展集聚区,并由各镇(街道)负责牵头推进建设发展。具体为:横林镇牵头推进绿色家居产业园和绿色能源产业园建设发展,遥观镇牵头推进新材料产业园、机电产业园、宋剑湖湿地公园建设发展,横山桥镇牵头推进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园、芙蓉工业园和横山风景区建设发展,丁堰街道牵头推进湾城物流园、鑫泰工业园、运河南侧景观带和庄基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戚墅堰街道牵头推进常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发展。各镇(街道)在充分研究产业发展和空间资源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制定产业园区和重点板块的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报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后实施。
2. 明确运行模式。逐步形成政府统筹管理、公司实体运作的创新模式。各镇(街道)建立“一组一办一公司”的运行模式,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即:各镇(街道)成立产业园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具体负责产业园区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产业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园区办),由镇长(街道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产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并根据建设管理需要设置有关办事机构。东方控股公司出资成立产业发展公司,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产业发展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园区办副主任。
3. 明确工作职能。逐步构建镇(街道)统一管理、园区办和产业发展公司一体化运作的创新模式。园区办与产业发展公司主要承担产业园区范围内规划制订、招商引资、建设管理、项目推进等工作职能,同时承担镇(街道)委托的园区范围外其它经营性、社会化运作项目建设任务。
(二)创新运营管理
1. 厘清建设任务。原则上,跨境道路、大型管网和标准厂房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功能性项目由经开区统一组织实施,其他建设项目由各镇(街道)产业发展公司负责实施。
2. 创新人员管理。加快制订园区办、产业发展公司人员招聘指导意见,其中产业发展公司高管选配、人员职数由镇(街道)报组织人事部核定。工作人员通过内部整合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内部由各镇(街道)经济、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转入园区办和产业发展公司开展运作,外部以产业发展公司为主体面向社会招聘招商、规划、建设、金融等专业性人才,总人数不突破编制规定。同时,建立健全经开区机关与产业园区人才交流换岗、挂职锻炼等制度,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3. 健全激励机制。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园区办、产业发展公司内部绩效管理办法,原则上除园区办主任以外,其余人员全部实行绩效管理,实施一套薪酬体系。同时,加快建立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办法,重点向一线倾斜、向业绩倾斜,打破平均分配,拉开收入档次,对重点岗位的特色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度,充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创新资金管理
1. 强化日常经费预算。园区办及产业发展公司人员经费、日常运转经费实行预算制,由园区办每年编制预算计划,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由产业发展公司保障。
2. 强化项目资金预算。园区办根据园区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每年上报建设计划,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报东方控股公司,确定项目,核定预算,由经开区管委会批准后实施,项目资金由东方控股公司负责筹措。
3. 强化经费支出管理。在资金使用上,产业园区日常经费和项目建设经费均由园区办主任同意后拨付使用。产业发展公司财务人员由东方控股公司统一委派。
四、保障机制
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园区工作领导机制,建立经开区领导挂钩联系镇(街道)工作制度,由挂钩领导重点统筹协调各产业园区的建设发展工作,以联席会议等有效形式,及时研究产业园区发展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园区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2. 加强工作考核。将产业园区发展纳入经开区现有镇(街道)综合考核体系,领导小组结合各自镇(街道)和产业园区实际,制定考核细则,进一步优化指标体系,重点突出投资强度、主营业务收入利税率等质量效益指标,切实发挥出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3. 加强创新探索。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产业园区发展规律、发展路径等的研究与探索,大胆实践,充分发挥基层的创造性,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经开区发展实际、发展趋势和自身特点的园区建设新路子。
本方案由战略发展部负责解释,自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潞城街道产业园区运行管理体制按照常经委〔2016〕26号文件实施)。
附件:加快推进镇(街道)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