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
“慈善一日捐”活动是一项德政工程,也是一项常年抓、抓长年的系列工程。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是扩大慈善资金规模、关爱弱势群体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奉献爱心搭建的重要平台;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造福百姓、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行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改善党群关系、提升政府形象的实践活动。为了更好地凝聚社会力量,募集慈善资金,壮大慈善救助实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在9月5日“中华慈善日”来临之际,现对2016年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捐赠时间
2016年9月5日至10月15日
二、捐赠对象
1.区镇两级行政机关、事业、国企等单位的干部职工;
2.区教育、卫生系统的干部、教师、医务人员、职工;
3.邮电、广电、供电、电信、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系统的干部、职工;
4.各镇(开发区、街道)的村(社区)干部。
三、捐赠标准
1.区四套班子领导成员每人1000元;
2.各镇(开发区、街道)、区级机关事业、国企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500元,副职每人300元;
3.一般干部每人200元(含教师、医务人员以及国企、邮电、广电、供电、电信、金融、保险系统的干部);
4.学校、医院、邮电、广电、供电、电信、金融(证券、投资、国企)、保险系统的职工每人100元;
5.各镇(开发区、街道)村(社区)的主要干部,正职每人300元,副职每人2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当前“两学一做”教育的重要实践,按照“依法组织、领导带头、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早发动,早部署,快行动,快落实。要细化工作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思想发动,确保捐赠活动取得成效。
二是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宣传,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这个活动,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动员他们自觉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区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突出展现捐赠者爱心奉献的感人事迹,强化典型引导和舆论导向,激励更多的人支持慈善、参与捐赠。
三是要严格资金收缴程序,阳光运作。“慈善一日捐”活动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操作方法。区级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由各部门具体负责收缴。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各自管理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村(社区)的收缴。广电、供电、邮电系统的由各镇负责收缴。区公安、国土、工商、教育、卫生、国税、地税、金融、电信、保险系统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收缴。
四是严肃捐赠纪律、强化监督。各地、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操作,不得任意扩大募捐的范围和对象,不得任意更改捐赠标准,不得搞搭车募捐,更不允许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截留募捐的资金。
五、交款方式
各地、各部门在本单位、本地区“慈善一日捐”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筹集的慈善捐款足额解缴到区慈善总会财务科(区行政中心5号楼379室),或者汇入区慈善总会账户(账户名称:武进区慈善总会,开户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武进支行,账号:8603204210101201000053678),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86318585
武进区慈善总会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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