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全镇畜禽养殖情况调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16-0000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政策法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6〕11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6-02-25 发布日期:2016-03-04
内容概述:开展全镇畜禽养殖情况调查
关于开展全镇畜禽养殖情况调查的通知
遥政发〔2016〕11号
 

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武政办发〔2016〕19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切实配合全镇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全镇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加快全镇生态文明建设,切实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全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成立调查领导小组:为保障调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和调查质量,镇政府专门成立调查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

组  长:冯  晖 镇长 

副组长:朱晓春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各行政村(社区)主任,镇农技农机站、镇水利站、镇农经站、镇环保科及镇畜牧兽医站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兽医站,负责对调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调查内容:

1、上报集镇区范围。各村(社区)集镇区范围为禁养区,各村(社区)按照实际情况以文字表述和图示相结合形式上报。

2、统计禁养区情况。对照武进区禁养区范围(附件1),按照《2016年武进区畜禽养殖场基本情况调查表(禁养区)》(附件2)统计本村(社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基本情况。

3、统计限养区、适养区情况。对照武进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附件1),按照《2016年武进区畜禽养殖场基本情况调查表(限养区、适度养殖区)》(附件3)统计本村(社区)限养区、适养区的畜禽养殖基本情况。

4、限养区、适养区不具备整治条件的养殖场情况。对限养区、适度养殖区内养殖污染严重或不具备整治条件的养殖场,按照《2016年武进区限养区、适度养殖区不具备整治条件的养殖场名单(附件4)》统计上报。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调查工作。本次调查是落实全区畜禽养殖实行分区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于下一步开展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安排提供数据支撑具有重要作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开展拉网式调查,不留死角,认真组织好调查工作。今年,我镇将把畜禽养殖整治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终重点考核内容。

(二)注重数据真实准确。为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真实,各村(社区)要深入养殖场开展摸底调查,从数据收集、整理、录入、汇总和审核等环节,要严格把关,统计数据要全面真实、反映客观事实,不得瞒报、虚报和漏报。

(三)落实调查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回去要认真开会传达好此次会议精神,明确调查工作内容和要求,组织安排骨干力量,及时开展本村(社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确保此次基础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各村(社区)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监管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加强对各自区域内畜禽养殖的监管。对于此次调查不涉及到有养殖场的村(社区),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严格落实我镇对畜禽养殖实行“只出不进”的政策,在没有得到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一律不得在镇域内再新增养殖场(户)。

请各村(社区)于2016年3月5日前将统计情况书面稿(盖章)上报至镇畜牧兽医站,兽医站联系电话:88707119、88707765。

附件:

1、武进区禁养区、限养区、适度养殖区范围

2、2016年武进区畜禽养殖场基本情况调查表(禁养区)

3、2016年武进区畜禽养殖场基本情况调查表(限养区、适度养殖区)

4、2016年武进区限养区、适度养殖区不具备整治条件的养殖场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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