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镇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严格落实我镇畜禽养殖实行分区管理,切实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根据武政办发〔2016〕79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经开区“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我镇畜禽养殖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按照全区畜禽养殖整治工作要求,对照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具体划分范围,对我镇划入禁养区的37户畜禽养殖户和划入限养区、适度养殖区内不具备整治条件的6户畜禽养殖户,于2016年8月31日前全部关停取缔到位,必须做到腾空所有畜禽养殖,自行拆除养殖圈舍。 二、整治政策 今年我镇畜禽养殖整治圈舍补偿由评估公司根据养殖场圈舍类型和面积进行按实评估,对做到按时签约和按时提前迁出的分别给予相应补贴,对在2016年8月31日前没有逾期腾空拆除圈舍的,镇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强制取缔,政府不承担任何整治补贴。 三、工作部署 1、宣传发动阶段(6月) 按照全区畜禽养殖整治统一行动目标任务要求,精心部署,认真制定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拟定整治补贴标准,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做好被关停取缔养殖户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等宣传发动工作。 2、评估签约全面实施阶段(7月~8月) 委托中介机构对各村(社区)需关停取缔的养殖场点圈舍结构和面积进行丈量、评估核定,完成与各需拆除养殖场的搬迁协议签订工作,并要求养殖场内所有畜禽限期出栏,不得补栏。 认真组织镇相关人员督促做好需关停场点畜禽限期腾空、自行拆除圈舍等工作,对按时迁出的养殖户做好现场核对、实地取证和资料归档保存等工作,对拒不配合整治工作的养殖户依法予以强制关停取缔。 3、督查验收阶段(9月) 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所有拆除圈舍场点进行初步督查核实,申请区级整治督查组现场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畜禽养殖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在镇兽医站下设整治办公室,负责整治日常工作的开展。 2、明确主体责任。各村(社区)是组织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按照全镇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时序做好本辖区内涉及关停取缔养殖场点工作,并配合好相关部门的丈量、评估、核查及签约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履职尽责,联合监管,防“反弹”现象的发生。 3、规范工作措施。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讲清法律,讲透政策,切实提高广大农民自觉配合养殖整治的环保意识;工作程序要科学规范,全程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4、严格督查考核。定期召开全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推进会,实行分期汇报制,对实施进度快的村(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实施进度慢的村(社区)要通报批评,政府将于9月份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社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工作实施不力,逾期不能关停取缔到位的村(社区),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同时,今年将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全年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 5、落实长效监管。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内畜禽养殖的监管,建立畜禽养殖长效监管机制,将监管纳入村主要干部责任制考核范畴,群防群治,形成镇、行政村、村民小组三级监管体系,监管责任层层落实,特别是要加强落实村级监管责任,并建立考核办法,定期督查考核,形成各村抓畜禽养殖监管的自觉性,一旦出现反弹回潮或者擅自违规建设的畜禽养殖场坚决予以取缔并进行问责。 特此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