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和镇相关单位: 现将《遥观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日 遥观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2016年11月1日,遥观镇通济村委张家村一家无证无照的非法液化气储存点发生爆炸。为深刻吸取此次燃气爆炸事故的教训,根据区安委会《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现就在全镇区范围迅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深入查找和解决燃气安全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镇改革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检查范围:全镇各燃气经营点和燃气储存场所。 三、时间安排:11月上旬至11月25日。 1、排查摸底阶段(11月11日前)。各行政村(社区)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燃气经营点和燃气储存场所进行排查摸底,同时进行劝阻,并填写附件1、附件2,交至建管所。 2、检查督查阶段。11月11日至25日,遥观镇将组织建管所、公安、消防、安监、市场监督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各行政村(社区)范围内的燃气经营点和燃气储存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依照各部门职责,对非法行为进行处理。各行政村(社区)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需到场配合检查执法组工作。 3、总结阶段。各行政村(社区)要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旦发现非法行为,要及时处理,杜绝非法燃气经营点和燃气储存场所再出现。 四、检查重点内容 1、燃气经营点和燃气储存场所是否群居。 2、燃气经营点和燃气储存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是否混放。 3、燃气经营点和燃气储存场所是否存放工业气体。 4、燃气经营点和燃气储存场所是否取得《营业执照》。 5、燃气经营点和燃气储存场所是否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 6、燃气经营点和燃气储存场所是否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7、燃气经营点和燃气储存场所是否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非法存储瓶装液化气、向无证单位或个人转供液化气、充装或使用不合格钢瓶、违法充装、违法倒灌和在液化气中掺混二甲醚等。 五、检查分工 1、建管所负责检查燃气经营点和燃气储存场所是否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2、市场监督分局负责检查燃气经营点和燃气储存场所是否无照经营、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使用超期未检钢瓶。 3、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检查燃气经营点和燃气储存场所是否存在非法储存瓶装液化气的违法行为。 4、安监部门负责检查是否存放工业气体气瓶,是否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各行政村(社区)要排查、摸清燃气经营点的情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劝阻管辖范围内违规存放瓶装液化气和为其提供场所的行为,对劝阻无效的,向公安机关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抓好本次专项检查。 2、重点突出。主要整治各类非法燃气经营点和储存场所,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严格执法。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采取劝离、处罚、关闭取缔等方式给予严厉打击,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4、落实责任。各行政村(社区)要迅速开展行动,摸清非法燃气经营点和储存场所的基本情况。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督职责,对非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不按规定开展专项检查、不按各自职责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附件:1、遥观镇燃气经营点汇总表 2、遥观镇燃气经营点调查表
附件1: 遥观镇燃气经营点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经 营 点 地 址 | 经 营 点 负责人姓名 | 经 营 点 负责人联系电话 | 房 东 姓 名 | 房 东 联 系 电 话 | 备 注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村(社区、小区)主要负责人(签名):
附件2: 遥观镇燃气经营点调查表 经营点 地 址 | | 经营点负责人姓名 | | 公民身份号码、或年龄: | 联 系 电 话 | | 经营点负责人户籍 | | 房 东 姓 名 | | 公民身份号码、或年龄: | 联 系 电 话 | | 房 东 户 籍 | | 经营场所是否群居 | | 经营场所液化石油气 气瓶是否混放 | | 经营场所是否 存放工业气体 | | 经营场所是否 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 | | 经营场所是否 取得《营业执照》 | | 经营场所是否 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 | | 经营场所是否 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 | 经营点负责人签名 | | 房 东 签 名 | | 调 查 人 员 签 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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