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潞街办〔2016〕14号
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转发常州市武进区扶贫办
《关于印发<武进区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常州市武进区扶贫办《关于印发<武进区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扶办〔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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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20日
常州市武进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武扶办〔2016〕1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新一轮扶贫开发
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相关部门:
经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武进区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武进区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常州市武进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3月30日
附件
武进区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扶贫开发要求和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全区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精准识别帮扶对象,夯实扶贫开发工作基础,全面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现结合武进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档立卡对象和内容
(一) 对象
武进区所有的涉农村(涉农社区)中2015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0000元的农户(包括失地农户)。
(二)内容
主要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信息、致贫原因、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条件等相关内容。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以户口簿为准。
(三)时点
登记标准时点为2015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区镇部署、培训(4月初完成)
区、镇均完成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
(二)村级公告(4月初完成)
村民委员会在本村村务公布栏及主要公共场所公布低收入农户申请公告;
(三)农户申请(4月上旬完成)
农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四)审核、公示(4月30日前完成)
1、村级初审、评议、公示
村民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农户进行初审后,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的程序,组织力量入户调查,调查小组每组不少于2人,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规范填报,整户识别,逐级审核、公示。
2、镇级审核、公示
镇(街道)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及时送区复审;
3、区级复审、公示
区对镇(街道)审核结果进行复审确认后,由村民委员会公示确认的名单;
三级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天。村民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区、镇(街道)审核结果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区、镇(街道)提出复核申请,镇(街道)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公示复核结果。
按照建档立卡工作要求,镇(街道)先完成资料整理、审核把关、信息采集,经区审核完成后进行数据录入、建档立卡、汇总上报。
2016年-2020年,每年12月10日前,镇(街道)、村必须及时做好建档立卡户的入户调查、年度信息采集、数据更新、汇总上报工作,有进有出,实施动态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档立卡工作是精准扶贫的基础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此项工作指导在区、责任在镇(街道),实施在村。要做到有领导亲自抓、亲自部署,组织专门力量,保障工作条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及时保质完成。
(二)成立工作班子。区建立由区委农工办、区民政局、国调队、区统计局和残联等部门组成的建档立卡工作指导小组,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合作,协作开展指导、督查各镇(街道)的建档立卡工作。区委农工办统一部署、牵头,区民政局负责本辖区内低收入农户的初步筛选和审查核定;残联负责涉及残疾人的低收入农户的审核确认;国调队、统计局负责指导低收入农户的调查及信息的录入和后续处理。各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指导小组和调查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所辖村内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并开展入户调查。
(三)强化培训宣传。各地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加大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要着重对相关指标、登记表式和工作流程的培训,确保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政策宣传,特别要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识别标准、工作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村、到户,确保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规范操作程序。建档立卡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村级及时公告,依法宣传到村到户,农户自愿申请,村组民主评议票决,逐级审核筛选,严格三级公示,强化入户调查、严控信息质量、规范建档管理,确保程序合法、识别精准、群众认可、信息可靠。
(五)保障工作条件。按照省、市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要求,区、镇均要安排本级建档立卡工作经费,保障建档立卡必要工作条件,用于外聘人员费用和交通、加班补贴,以及宣传培训、材料印制、入户调查、数据录入、数据更新等支出。区财政对全区建档立卡工作给予一定补贴。
(六)严格督查考核。采取“村自查、镇督查、区核查”的方法,各级要抓住重点检查考核。村要重点检查工作程序、调查资料的填报质量,并确保及时送审。镇要重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档立卡对象的信息收集、审核和数据处理。区将对各地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附:
1、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流程图
2、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参考文本
3、低收入农户信息采集表
2016年3月29日
附件1
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流程图
镇(涉农街道)人民政府审核,随机抽取10%农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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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参考文本1
低收入户农户申请公告
全村广大农户:
根据《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和省、市、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区将全面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加快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将关于低收入农户申请的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申请认定的低收入农户需为本村常住居民,2015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万元。
二、申请对象。1、因病、残疾、意外事故等失去劳动能力致贫,因多子女入学、抚养人口多、劳力少负担重致贫,以及底子薄缺资金缺技术等各类原因致贫的家庭。2.已享受低保、五保待遇的家庭。3、其他贫困家庭。
属以下情况之一,原则上不予认定为低收入农户:1.长期举家外出;2.在城镇拥有房产;3.拥有汽车、大型机械等;4.有赡养(扶养)人且赡养(扶养)人具备赡养(扶养)能力;5.其他不符合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条件的。
三、申请程序。由农户家庭自愿提出申请,通过村组民主评议、逐级审核、区镇村三级公示的程序,筛选后认定。对低收入农户将全面入户调查,采集各项基础信息,建立台账,动态监测,跟踪管理。
四、申请时间。申请的农户,请于4月5日前到村委会填写申请书,如实申报家庭相关信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镇(街道) 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
参考文本2
低收入农户申请书
村委会:
我家住 组,家庭人口 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 人。2015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特申请为低收入户。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可靠,并愿接受相关的调查核实。
申请人(签字并按指印):
年 月
日
参考文本3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时 间:
地 点:
参会人数:
主 持 人: 记 录 人:
内 容: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民主评议统计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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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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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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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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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贫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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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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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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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本4
村低收入农户初选名单
公 示
根据农户自愿申请,我村于 年 月 日召开村民会议(代表会议)(参会人数 人,占全村人口比例
%),民主评议评选出低收入户
户
人。经村委会核实汇总,初选低收入户 户
人,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村委会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村低收入农户初选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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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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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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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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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贫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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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得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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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本5
关于审核确认低收入农户的
报
告
镇(街道)人民政府:
根据《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村通过农户申请、村民会议(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经村委会核实,初步认定 等 户( 人)为低收入户。现将我村初选名单汇总上报(名单附后),请予审核。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村低收入农户初选名单
参考文本6
镇(街道)低收入农户审核确认情况
公
示
根据《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街道)对各村上报的初选低收入户 户 人进行了审核,同意将 等 户( 人)拟定为低收入户,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30日内向本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镇(街道)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镇(街道)低收入农户拟定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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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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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
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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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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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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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贫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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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本7
关于复审低收入农户的
报 告
区扶贫办:
根据《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街道)通过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核实、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拟定 等 户( 人)为低收入户。现将名单上报(名单附后),请予审核。
区
镇(街道)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镇(街道)低收入农户拟定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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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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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
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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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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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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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贫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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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本8
武进区低收入农户名单公示
根据《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对全区拟定的低收入农户 户 人进行了审核,同意将 等 户( 人)确定为低收入农户,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区扶贫办(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武进区低收入农户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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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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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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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
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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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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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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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贫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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