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潞街委〔2016〕15号
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
关于印发《武进区潞城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
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武进区潞城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12日
武进区潞城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为强化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57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5〕65号)、《常州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常州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经开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潞城街道环境监管的实际需要,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的环境监管网络,明确街道辖区各村(社区)与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环境监管责任,配备专职环境监管力量,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进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形成网格定位、责任到位的环境监管模式,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领导负责、齐抓共管。街道、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街道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加强对网格化环境监管的领导,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网格的划分和运行管理,着力形成党工委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
(二)属地管理、责任到人。按行政区域将街道划为街道、村(社区)二级网格,把监管职能明确到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任务分解到具体网格,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
(三)各有侧重、差别监管。街道网格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承担重点环境监管任务,各村(社区)网格承担基础性监管任务,负责日常巡查和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网格每年确定重点监管对象,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做到监管全覆盖。
(四)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监管机制,突出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环境监管信息上传下达机制,着力提高整体监管效能和水平。
依托行政区划,潞城街道划分街道、村(社区)二级环境监管网格。
网格范围为潞城街道行政辖区。责任主体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网格长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设立五个监管工作组,分别由城管中队牵头城乡环境卫生监管、环保科牵头工业污染环境监管、经发中心牵头能源总量监管、城建中心牵头建筑扬尘监管、农业水利服务中心牵头农业污染和水资源监管。各监管工作组组长由牵头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城管中队、环保科、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中心、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农业水利服务中心、派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司法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各相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落实环境监管工作。
主要职责: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构建职责清晰、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环境监管机制。2.发布本级网格重点监管对象名单,组织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管。3.负责调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环境信访与污染纠纷等,及时调查核实二级网格上报的环境违法线索,协助上级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对二级网格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以各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为5个网格。责任主体为上述各村委(社区居委会),网格长为上述党(总)支部、村委(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配备村委(社区居委会)环保协管员,吸纳环保志愿者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组,组长由村委(社区居委会)网格长担(兼)任。
主要职责: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2.负责对本网格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有效监管,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和污染物排放、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严防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事故的发生,对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3.调处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4.督促落实上级网格提出的管理或整改要求。
四、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机制
(一)计划管理。各级网格要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做到监管活动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全程留痕。
(二)沟通反馈。建立上下级网格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网格运行顺畅高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整改要求,上级网格应及时反馈下级网格。对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环境问题整改动态情况,下级网格应及时报告上级网格。
(三)多方联动。接到环境违法线索报告后,各相关单位应及时现场协调处理;对涉及多个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组织联合调查,加强部门联动。
(四)信息公开。利用网络、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和网格监管组、巡查组名单,动态调整和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考评。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鼓励聘请网格群众监督员,对网格环境监管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监督;上级网格要运用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下一级网格环境监管情况的监督。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评办法,每年对下一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情况组织考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武进区潞城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牵头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环保科科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齐配强与网格化环境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人员,所需工作经费由街道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与现有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城市管理等基层网格的融合式建设,有效整合各类监管力量。
(二)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街道级网格按5人的标准配备专职巡查人员。组织开展网格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支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障与网格化环境监管任务相适应的装备,保证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夯实监管基础。结合环境保护大检查,完善“一企一档”环境管理基础台账,逐步建立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动态更新、信息共享的数字化监管信息平台,提高网格化环境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各级要充分认识网格化环境监管的重要性,抓紧制定本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街道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情况,请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1. 武进区潞城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2. 武进区潞城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管理部门职责
3. 村(社区)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专职巡查人员名单
附件1
武进区潞城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文明 潞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 组 长:周 茹 潞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薛 康 潞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林 霄 潞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陈国贤 潞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魏 胜 潞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人武部部长
胡秋元 潞城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办事处副主任
钱哲峰 潞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永斌 潞城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孙 燕 潞城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钱如玉 潞城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王 桢 潞城派出所所长
庄旭杨 经开区财政局潞城分局局长、潞城街道财经办公室主任
沈齐乐 经开区东方创新园管理服务中心
副主任
成 员:孙 传 潞城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朱鹏军 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潞城中队
中队长
袁 俊 潞城街道安监站副站长、环保科副科长
鲍永刚 潞城街道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中心
副主任
李 俊 潞城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主任
顾 联 潞城街道农业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宋云春 潞城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办公室副主任、司法所所长
高婉萍 潞城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伟刚 潞城街道潞城村党总支副书记、
村委主任
陈维格 潞城街道曙光村党总支书记、
村委主任
王国飞 潞城街道政新村党总支书记
彭晓忠 潞城街道东升村党总支书记
潘国联 潞城街道光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张 翰 潞城街道公园壹号花园社区居委会
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公室,由孙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武进区潞城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管理部门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1. 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社区网格化环境监管的牵头工作。
2. 加强对本辖区二级(社区)网格化环境监管的指导、督查、考核工作。
3. 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对各部门、单位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督察情况,启动问责机制。
4. 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全街道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宣传与舆论监督,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宣传,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知晓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观念。
5. 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绩列入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之一。根据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和上级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及人员的编制调整工作。按照省、市、区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指导意见,配齐配全各网格监管人员。
二、财政分局
1. 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优先加大对重大环境综合整治、环境污染源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
2. 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协助环保等部门统筹安排使用环保专项资金、生态红线保护补偿资金,并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3. 负责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保障。
三、城管中队
1. 负责街道垃圾管理,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工程;加强对建筑垃圾堆放、运输管理,推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查处露天焚烧垃圾。
2. 对露天烧烤等影响大气环境质量问题进行监管并查处。
3. 组织实施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落实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考核管理。
四、环保科
1. 组织编制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计划,牵头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考核,推进全街道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2. 加强对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依法监督管理。
3. 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及环保信访,及时上报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4. 建立、健全区域环境安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五、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中心
1. 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研究拟定全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优先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以保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
2. 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依规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贯彻执行《清洁生产促进法》,引导发展无污染、少污染和低能源消耗的企业,促进经济、能源结构优化。
3. 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以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为目的的技术改造、综合利用措施和激励政策,抓好落后产能淘汰和重污染企业的改造升级及退出。
4. 负责实施煤炭、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
六、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实施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建材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场地管理,负责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七、农业水利服务中心
1. 负责全街道水资源统一监管、保护工作。
2. 加强全街道水利工程规划,协调推进水利项目。
3. 牵头街道黑臭水体整治,做好全街道河道保洁工作。
4. 参与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5. 负责农业生态保护和建设。
6. 大力推广高效农业,控制化肥农药用量,负责指导农作物秸秆、农用薄膜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氮磷拦截工程建设。
7. 加强渔业污染事故的预警和防范,负责渔业污染事故调处整治;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
8. 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
9. 协助上级部门负责屠宰场污染防治管理。
八、派出所
1. 协助上级公安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2. 加强社会生活噪声以及各类营业场所室外噪声的管理。
3. 根据应急预案协同环保部门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根据联动执法机制,依法调查处理有关环境污染事故,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九、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监督医疗卫生单位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医疗机构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
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司法所)
1. 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和每年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2. 发挥环境信访协同处置平台作用,牵头相关部门开展重点环境污染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附件3
村(社区)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专职巡查人员
名单
根据潞城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将街道辖区划分为5个二级网格,各村(社区)设置专职巡查人员1名,名单如下:
潞城村委(公园壹号花园社区) 邓焕伟
曙光村委 曹继业
政新村委 王 凯
东升村委 陈 松
光明村委 王新科
潞城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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