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镇相关部门:
根据省、市、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全镇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精准识别帮扶对象,夯实扶贫开发工作基础,全面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请各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档立卡对象和内容
(一)对象
所有的涉农村(涉农社区)中2015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0000元的农户(包括失地农户)。
(二)内容
主要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信息、致贫原因、收入情况、生产生活条件等相关内容。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以户口簿为准。
(三)时点
登记标准时点为2015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镇部署、培训(4月初完成)
镇完成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
(二)村级公告(4月初完成)
村民委员会在本村村务公布栏及主要公共场所公布低收入农户申请公告;
(三)农户申请(4月上旬完成)
农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四)审核、公示(4月30日前完成)
1、村级初审、评议、公示
村民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农户进行初审后,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的程序,组织力量入户调查,调查小组每组不少于2人,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规范填报,整户识别,逐级审核、公示。
2、镇级审核、公示
镇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及时送区复审;
3、区级复审、公示
区对镇审核结果进行复审确认后,由村民委员会公示确认的名单;
三级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天。村民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区、镇审核结果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区、镇提出复核申请,镇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公示复核结果。
按照建档立卡工作要求,镇先完成资料整理、审核把关、信息采集,经区审核完成后进行数据录入、建档立卡、汇总上报。
2016年-2020年,每年12月10日前,镇、村必须及时做好建档立卡户的入户调查、年度信息采集、数据更新、汇总上报工作,有进有出,实施动态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档立卡工作是精准扶贫的基础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此项工作指导在区、责任在镇,实施在村。要做到有领导亲自抓、亲自部署,组织专门力量,保障工作条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及时保质完成。
(二)成立工作班子。镇建立由经管站、民政科、统计科、财政分局和残联等部门组成的建档立卡工作指导小组,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合作,协作开展指导、督查各村的建档立卡工作。经管站统一部署、牵头,民政科负责本辖区内低收入农户的初步筛选和审查核定;残联负责涉及残疾人的低收入农户的审核确认;统计科负责指导低收入农户的调查及信息的录入和后续处理;财政分局负责资金发放及审核。各村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指导小组和调查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所辖村内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并开展入户调查。
(三)强化培训宣传。各村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加大对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要着重对相关指标、登记表式和工作流程的培训,确保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加强政策宣传,特别要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识别标准、工作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村、到户,确保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规范操作程序。建档立卡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村级及时公告,依法宣传到组到户,农户自愿申请,村组民主评议票决,逐级审核筛选,严格三级公示,强化入户调查、严控信息质量、规范建档管理,确保程序合法、识别精准、群众认可、信息可靠。
(五)保障工作条件。按照省、市、区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要求,镇将安排相应的建档立卡工作经费,保障建档立卡必要工作条件,以及宣传培训、材料印制、入户调查、数据录入、数据更新等支出。
(六)严格督查考核。采取“村自查、镇督查、区核查”的方法抓住重点检查考核。村要重点检查工作程序、调查资料的填报质量,并确保及时送审。镇将对组织领导、建档立卡对象的信息收集、审核和数据处理。区将对各村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附:
1、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流程图
2、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参考文本
3、低收入农户信息采集表
武进区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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