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横山桥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
索 引 号:014133787/2016-00048
主题分类:工业、农业、水利、城建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横山桥镇:政策法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字〔2016〕46号 发布机构:横山桥镇
产生日期:2016-11-10 发布日期:2016-11-10
内容概述:森林资源 目标责任制 考核方案
横山桥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
横政字〔2016〕46号
 

相关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发展我镇森林资源,切实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十三五”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切实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建立高效完备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水平,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全镇林业工作主要目标是:完成绿化造林面积200亩,林木覆盖率达到23.6%,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1个,森林资源保护、涉林生态红线管理、自然湿地保护和修复、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达到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考核指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技农机站,具体负责目标考核办法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四、考核办法

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主体为相关涉林行政村,第一责任人为涉林行政村主要负责人(考核办法见细则)。

五、奖惩措施

考核结果纳入全镇年度专项目标考核内容,考核得分与奖金挂钩。对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不力,情节严重的,由武进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肃处理。

附件:横山桥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考核细则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0日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 资源

林政管理

(30分)

1.林木采伐

10

  林木采伐按照规定审批办理,得5分,若不按规定不得分;不发生乱砍、滥伐林木事件,得5分,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2.林地保护管理

20

  不发生违法占用林地现象,每发现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 森林

防火

(30分)

1.森林防火措施落实

15

  森林防火组织健全,得5分;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得5分;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得5分。

 

2.森林火灾发生率

15

  未发生森林火灾,得15分,发生一起扣5分,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或有人员死亡的此项不得分。

 

  • 绿化

造林

(25分)

1.绿化造林任务完成率

15

  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绿化造林任务达到或超过100%,得15分;低于100%的得分=任务完成率×15分。

 

2.森林植被恢复率

10

  恢复森林面积,实现占补平衡,达到或超过100%,得10分;低于100%的得分=任务完成率×10分。

 

  • 政策

宣传

(5分)

宣传措施

5

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等进行林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保障

措施

(10分)

1.组织保障

5

  成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的得5分,未成立的,不得分。

 

2.人员保障

5

  有专人负责,考核资料齐全、真实并及时上报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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