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发展我镇森林资源,切实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十三五”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切实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建立高效完备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水平,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全镇林业工作主要目标是:完成绿化造林面积200亩,林木覆盖率达到23.6%,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1个,森林资源保护、涉林生态红线管理、自然湿地保护和修复、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达到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考核指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技农机站,具体负责目标考核办法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四、考核办法
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主体为相关涉林行政村,第一责任人为涉林行政村主要负责人(考核办法见细则)。
五、奖惩措施
考核结果纳入全镇年度专项目标考核内容,考核得分与奖金挂钩。对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不力,情节严重的,由武进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肃处理。
附件:横山桥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考核细则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0日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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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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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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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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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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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管理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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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木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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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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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按照规定审批办理,得5分,若不按规定不得分;不发生乱砍、滥伐林木事件,得5分,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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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地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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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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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生违法占用林地现象,每发现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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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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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防火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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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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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组织健全,得5分;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得5分;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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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森林火灾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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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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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森林火灾,得15分,发生一起扣5分,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或有人员死亡的此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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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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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化造林任务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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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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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绿化造林任务达到或超过100%,得15分;低于100%的得分=任务完成率×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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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森林植被恢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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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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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森林面积,实现占补平衡,达到或超过100%,得10分;低于100%的得分=任务完成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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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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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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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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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等进行林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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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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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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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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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的得5分,未成立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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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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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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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人负责,考核资料齐全、真实并及时上报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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