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街道各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武进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等规定,切实履行我街道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监管,根据街道人事变动情况,现将丁堰街道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秦汉明 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符 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副 主 任:杨晓冬 街道副主任、丁堰派出所所长
陈益伟 街道组织委员、人武部部长
高 吉 街道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孙慧娟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
徐 倩 经济建设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沈娟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建东 司法所所长
吴万宏 农业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许丽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顾莉华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吉加伟 城市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主任
唐 峰 拆迁办公室主任
王 伟 街道卫生助理、丁堰卫生院院长
赵 旭 丁堰城管中队队长
周红平 梅港村委委员
顾 鑫 常丰村委委员
韩 迪 芳渚村委副主任
郑谓青 丁堰村委副主任
街道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孙慧娟担任,副主任由街道派出所、安监站、总工会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街道安委会其他成员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街道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部门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受街道党工委书记秦汉明同志委托,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书记符涛同志负责街道安委会日常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书记是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街道安委会各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未列入街道安委会成员的部门按街道相关规定,明确部门职责抓好各自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 丁堰街道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图
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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