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积极顺应现代传媒技术发展新趋势。紧扣“十三五”时期武进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法治武进建设任务部署,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基层法治实践,进一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二)主要目标
法制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明显浓厚。
——法治信仰逐步确立。彰显宪法权威,引导公职人员带头忠于和维护宪法,使全社会特别是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信仰,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法治知识广泛传播。公民知晓宪法法律和法治精神的基本内容,普遍了解法律救济的途径和程序,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知晓率达到98%,满意率达到95%。
——法治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自觉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法宣水平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作模式有效运行,继续保持武进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全省、全国的领先位置。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渗透到法治建设各个环节,为街道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2、坚持精准普法,服务群众。以需求为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通过收集、分析、研判,大力提供系列化、多元化、规范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3、坚持融合发展,多元共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培育发展法制宣传类社会组织,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执法司法实践、精神文明创建、国民教育、依法治理等深度融合,形成政府主导、包容合作、互动共治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4、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把创新作为发展引擎,把实效作为衡量标准,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从普及法律知识向培养法治信仰转变,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不断增强法宣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二、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培养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的模范;系统学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打牢依法依规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做学法的模范;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守法的模范;坚持依法用权,牢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做用法的模范。
(二)坚持从青少年抓起。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收能力,循序渐进地设置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引导青少年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法治行为习惯。在中小学阶段开展了解宪法法律的基本知识,了解与其自身相关的法律知识,初步树立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规则意识教育,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增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坚持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法治市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不断提升诚信守法、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健全企业合规运营管理体系,强化依法决策的意识。掌握与企业运行有关的法律知识,熟知与劳动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依法管理的意识。培育深化企业法治理念,使“依法、合规、公平、诚信”成为企业普遍认同和行动自觉,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法律风险防控宣传,强化依法经营意识。
(四)坚持抓好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完善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协调组织机制。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生活实际,大力开展有关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法治信仰和文明市民意识。用人单位要具体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有能力的单位建立法治培训站(点)。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提高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进万家”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推动全社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加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国家安全、加强社会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与公民权益保障相关的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律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引领与规范作用。注重宣传法治实践,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工作及成效,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在法治实践活动中感知法治精神、提高法治素养。
四、工作措施
(一)以“法润武进”为引领,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坚持法治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实践与社会公益服务的四个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活动内涵。依托道德讲堂、法治讲堂等阵地开展法治宣讲。结合重大活动、传统节日、民风民俗活动,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
(二)实行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本环节。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推动履行普法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责任。
(三)加大法治教育在精神文明创建中的权重。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将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在精神文明创建测评系统的权重。在道德讲堂、志愿服务、诚信建设、文明生活、网络文明传播、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活动中,在文明单位、文明村(居)、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中,有机融入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在全社会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小学设置专门法治课,每年开展法治课,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法治夏令营”、“小手拉大手”等法制活动。依托村、社区基层组织,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统一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培育和优先发展法制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明确大学生村官、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的法制宣传教育职责,大力发展壮大各类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力量。依托调解中心、信访接待、劳动就业介绍指导站等平台,借助司法行政服务站等各类司法执法服务窗口,利用“12348”等公共服务热线,为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基本平台。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七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上半年。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责任分工方案,制定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责任分工方案,做好启动的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下发年度重点任务分解书,年末发布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落实。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发挥积极作用,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指导、协调、督查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考核评估。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建设、平安创建考核,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适时表彰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四)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拨付到位,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按照上级要求,确保达到年人均0.8元的标准,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力争到“七五”期末达到年人均1.5元的省定标准。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自筹、社会各方面赞助”的立体化法制宣传经费保障机制,增强法制宣传的动力和活力。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二○一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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