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常州经开区成长型企业培育实施
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工作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常州经开区成长型企业培育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 1日
常州经开区成长型企业培育实施意见
为创新常州经开区服务企业体制机制,加大企业培育支持力度,有效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动企业快速成长,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现围绕成长型企业培育,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政策引导、着力扶优扶强,加快培育出一批产出效益高、产业带动性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上市企业、龙头企业、隐形冠军,有效带动经开区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产业创新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企业向苏南模式3.0的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科学选择培育对象。围绕“业绩好、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行业区域引领作用明显、符合产业导向”的原则,选择评价对象,按照“四位一体”评估体系,结合企业所处发展阶段,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最具发展前景的成长型企业实施动态管理,进行重点培育。
2、量身定制服务举措。充分发挥各板块、工作机构在规划引导、政策扶持、项目服务和环境营造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需求,加强针对性的政策扶持,提供精准服务,引导帮助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3、有效激活内生动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不断优化企业发展所需的内外环境,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三、工作目标
1、企业信息逐步完善。通过遴选,经开区成长型企业信息不断充实,企业数量动态维持在100家左右。
2、企业质量不断提高。力争三年内,培育企业产值年均增幅明显高于同行业企业,亩均开票销售达到500万元以上,亩均实缴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年平均利税增幅达到15%以上,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5%以上。
3、科技研发持续增强。力争培育企业三年年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5%以上,三年内培育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占培育企业比例达到30%,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占培育企业比例达60%。
4、企业上市有力推进。力争三年内,培育企业完成股改18家,实现上市挂牌企业15家,新增直接融资50亿元。
四、工作程序
各园区是成长型企业培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牵头开展企业“一企一策”培育方案制定及落实。各相关工作机构结合职能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形成一套指导有力、配合密切的联动机制。
1、企业评价入库。重点培育企业库的对象由各企业自行申报,各园区进行挑选并上报经济发展局。经济发展局通过系统评价体系评判,确定初步名单后,与各职能部门进行会商,对入库企业进行增补后进入企业培育库,并反馈至各镇、街道。
2、方案研究制定。各园区根据确定的培育企业名单,开展企业走访,了解企业诉求和发展计划,分类列出需求清单后上报经济发展局,由经济发展局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商。各职能部门收到诉求清单后,开展针对性的研究并拿出相关扶持政策,反馈园区汇总后形成个性化“一企一策”培育方案。
3、企业评估兑现。各园区根据“一企一策”培育方案为企业开展相关服务、创造发展条件,密切关注企业成长进程。企业在培育期内经相关部门或机构评估达到发展目标后,方可兑现相关政策,未达到的原则上不能享受或仅能部分享受相关政策。
4、企业动态调整。强化企业库动态管理,对在培育期内未达到协议目标的企业,需经评价体系进行再次评判后,形成调整方案,在征求各园区、部门意见会商后,决定是否培育企业库中予以保留。
五、主要措施
1、落实要素保障。发展资源倾斜,以项目建设为引领,对在经开区实施重大项目的企业,在新增用地、资金、厂房等要素上优先保障。载体资源倾斜,结合各地产业特色,启动建设轨道交通、新材料、智能电力装备等8个特色产业园区,为成长型企业发展、项目落地提供有力支撑。政策资源倾斜,针对企业产值增幅、亩均税收、开票销售、项目投入等效益指标落实相应的奖励政策,对成长较快、投入较大、效益较高的企业给予奖励。加强对企业在税收、科研、产业扶持等方面优惠政策的宣传、培训和辅导,协助具备条件的企业得到充分政策支持。(牵头部门:各园区,相关工作机构)
2、加快自主创新。鼓励企业加强与国内外高校院所的战略合作,加快建设一批院士工作站、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研发机构。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对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和战略运用,将创新型企业培育为自主知识产权产出的战略高地。实施“百名专家服务百家创新型企业”服务行动,聘请知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教授担任创新型企业科技顾问,破解企业面临的关键技术难题,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引导企业多渠道、多层次整合创新资源,推动企业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的交流对接,加强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双赢机制。(牵头部门:科学技术局)
3、强化人才支撑。加大企业家队伍培养力度,特别是新生代企业家、科技型企业家队伍的成长,组织企业家赴高等院校、一流企业培训学习,邀请国内知名技术、财务、管理等领域专家授课,着力提升企业家经营管理、资本运作、持续创新等能力,加快建设一支具有全球眼光、战略思维和市场开拓能力的优秀企业家队伍。深入实施“龙城英才计划”,大力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不断深化与第三方专业人才机构的洽谈合作。制定出台鼓励用人单位加快引才的实施意见,着力引进和培养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和主导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各类高技能人才。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博士后工作站,鼓励企业柔性引进行业内高端技术专家人才。(牵头单位:组织人事部,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人社分局)
4、推进股改上市。大力推动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全方位对接境内外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做优做强。筹办宋剑湖并购论坛,发起设立宋剑湖投资并购联盟,为企业搭建投资并购交流平台和对接机制,推动企业在并购重组中加速资源整合、要素集聚和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展企业资本运作专题培训,帮助企业准确把握资本市场动向,增强企业主动对接资本市场的认知度和积极性,提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牵头单位:金融发展局)
5、创新投资融资。加快引进和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推进建立经开区市场化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各类资本投资成长型企业。发挥政府投资产业基金优势,对成长型企业需要股权融资的,优先予以支持。举办“经开创投汇”,推进风创投资本、产业化资源与成长型企业在经开区的对接、嫁接和落地成长。优化融资增信、风险分担机制,形成总规模5亿元的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在经开区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对成长型企业进行全覆盖、多方式信贷融资支持。(牵头单位:金融发展局,配合单位:财政局、东方公司)
6、优化发展环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选定国内外知名咨询公司,在产业规划、企业管理、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先进的咨询服务,提升企业管理经营水平。搭建沟通平台,组建培育企业商会,组织企业开展技术协作,以龙头企业主导,广泛吸纳中小型企业,协同解决生产工艺问题或开展技术研发。选择优秀企业典范,鼓励成长型企业学习科技研发、人才引进、转型升级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开阔视野、拓宽思路。通过商会、产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在企业文化搭建、科技研发、企业管理、市场拓展等方面相互学习,共同成长。集中审批资源,在行政审批上,积极构建“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和审批手续,及时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确保审批手续的快速办结。(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配合单位:各园区,行政审批局)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经开区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产业园区、相关工作机构为成员单位的经开区成长型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搭建“以块为主,条线支持”的工作体系,制定工作流程,协调推进企业培育相关工作。各园区和工作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或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企业调研、培育方案的制定和措施落实,逐步形成一整套宏观指导有力,市场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各单位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
2、完善政策体系。各工作机构要认真梳理、切实把握国家、省和市对于企业扶持的各项政策,契合企业项目,细化政策解读,确保用足用好。同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经开区关于成长型企业培育的各项奖励扶持政策,通过直接投入、补贴、贷款贴息、奖励、搭建投融资渠道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3、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成长型企业培育信息库,定期汇总分析培育企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对入库的培育对象,实行年度目标评价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增补,对计划目标难以实现的企业予以淘汰,取消其享受相应政策的资格。
4、强化督查考核。根据培育方案中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各园区,相关工作机构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时序进度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相关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和办法,确保方案中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牵头部门要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和实际成效,加强督促检查并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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