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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编制2018年遥观镇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17-00047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财政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7〕79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7-10-26 发布日期:2017-10-26
内容概述:编制2018年遥观镇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
关于编制2018年遥观镇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
遥政发〔2017〕79号
 

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及上级相关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遥观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现就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镇党委、镇政府总体工作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向改善民生和促经济转型发展方面倾斜。强化预算约束力,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是:

(一)推进零基预算,细化预算编制。以预算财政年度的实际支出需求和可用财力为前提,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实行预算一年一定,合理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细化项目支出预算,详细说明申报依据及支出标准。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控制车辆购置和运行支出。严格执行会议、培训等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费等支出。

(三)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全面落实新《预算法》的各项要求,规范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

二、编制内容

(一)编制范围

根据《遥观镇机构改革实施细则》设置的“三办五中心”、联防队、镇管幼儿园、中小学、卫生院等行政事业单位。各单位的各项收支应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

实行镇级财政集中收付改革后,单位的非税收入统一缴入镇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各单位要按照编细、编实、编全的原则,根据前三年非税收入实际征收情况,考虑政策性增减因素,认真测算好2018年度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单位基本支出由财政部门(中小学、卫生院除外)根据基础信息数据和定员定额标准编制,行政单位人员经费按公务员津补贴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按经开区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定额标准编制。

(四)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职能及政府的重点工作安排从紧从严编制项目预算,做到依据充分,数据测算详实,保证重点支出。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报镇主要领导核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年度财力情况进行择优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

(五)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各单位应按规范要求统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结合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标准,从严从紧申报采购数量,切忌铺张浪费、超标准配置资产。对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一律不得采购。

三、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2018年部门预算采取“二上二下”编制程序,为适应《预算法》实施后审议时间要求,2018年度预算编报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一上”(编制)阶段:2017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在11月3日前完成非税收入、除定额外的商品服务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编报,并上报至财政部门。

2、“一下”(审核)阶段:项目支出“一下”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至 11月17日。财政部门审核单位“一上”预算建议数,并下达各单位预算控制数。

3、“二上”(调整)阶段:项目支出“二上”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下达的控制数进行调整,并将“二上”预算上报财政部门。

4、“二下”(审批)阶段:2018年预算草案经镇人代会审议批准后,镇财政部门在20日内批复到各预算单位。

四、编制要求

(一)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预算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按照统一的部门预算编制格式、编制方法和要求,认真扎实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各项工作,确保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并细化预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严格执行定额管理的要求,项目支出预算要做好项目评估和论证,确保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切实可行,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在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

各单位要强化预算约束意识,部门预算一经确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在年度执行中,支出项目一般不予追加,如遇国家、省、市、经开区出台政策性增支项目以及发生重大事项必须的增支方可调整或追加预算,调整或追加安排的预算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经财政部门审核,并报镇人代会审批同意后方能列入当年预算。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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