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素质,切实增强我区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食品安全规范操作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风险,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类)审查细则(试行)》、《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审查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对食品从业人员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11月7日下午14:00—17:00(第1批)。 2017年11月8日下午14:00—17:00(第2批)。 2017年11月9日下午14:00—17:00(第3批)。 二、培训对象:遥观镇辖区内各类食品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所有从业人员。包括:食品批发企业、超市、商场及食品经营户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食品安全的专业知识、食品污染及其预防控制措施、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法、原料采购规范管理等。 四、培训地点:遥观镇政府机关会场,地址:遥观镇政和路8号。 五、其它事项: 1、本次培训由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承办。不具备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能力的食品经营单位应积极组织相关食品从业人员参加本次培训班。 2、按照武发改费培〔2016〕9号收费标准审核表,收取培训费50元/人,此费用已包括资料费、授课费、场地租赁费等。 3、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带1寸照片1张(写上姓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具有公章的单位,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写上联系电话,无公章的单位请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上单位名称与联系电话。(去年已参加过培训的人员,只需带去年颁发的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其它不用带) 4、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成绩合格,颁发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你单位为第 批,请于2017年11月 日下午14:00准时参加培训。特此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