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治理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现将《潞城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三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28日
潞城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三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提升行动。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区统一部署,认真排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容易引发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风险隐患,以问题为导向、以制度为依托、以纪律为准绳,开展源头防控和全过程监管,大力提升“三资”管理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明显遏制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善引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促进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推进。 二、主要目标 按照“家底清、过程明、管理严、制度全、队伍强”的要求,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提升行动,在“三资”管理制度建设及责任落实上实现全覆盖,在“三资”信息平台建设及动态管理上实现全到位,在“三资”流转交易及“党务、村务、财务”管理上实现全透明。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农村集体经济水平持续提升;确保农民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农民收入水平持续提升;确保农村基层治理环境不断优化,“三资”监管水平持续提升。 制度全覆盖。在制度化方面,建立完善全覆盖、全过程、无死角的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三资”管理机制。 平台全方位。在信息化方面,用一年时间构建和完善“三资”监管平台、扶贫资金信息平台、惠农资金信息平台,用二年时间,打造农村“三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统一公开平台、统一后台受理、统一服务器运行。 公开全透明。在公开化方面,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及公开内容,实现从“线下公开”到“网上公开”延伸,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提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三资”管理制度化工程 1.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风险点排查。按照职责要求,全面梳理村及各监管部门职权目录和管理服务事项,围绕职责履行、流程管控、制度落实查短板、找漏洞。村集体经济组织重点围绕现有“三资”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查找风险点;街道纪委、审计、经管、财政等职能部门重点对照“三资”业务监管职责查找风险点;街道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围绕流程管控,在决策规范、程序规范、民主监督等环节上查找风险点。各村、各部门根据风险点排查情况,梳理 “问题清单”,认真分析研判,建立工作“任务清单”。 2.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制度回头看活动。系统梳理现有“三资”管理制度,对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等进行梳理排查,摸清制度建设薄弱环节,及时做好相关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保证“三资”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3.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制度体系。根据风险点排查及制度梳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制订出台农村集体“三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各责任主体和履责范围;进一步健全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扶贫惠农资金使用管理、农村“三务”公开制度;逐步健全资产清查制度、资产资源台账制度、资产资源评估制度、资产资源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制度,补齐制度建设“短板”,促进“三资”管理全过程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4.强化制度监管。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街道级监管职能,规范“三资”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增强制度执行的严肃性、纪律性。开展农村财务检查。重点检查村组货币资金内控管理、各类合同履行兑现情况;财务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情况等。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由街道纪委牵头,经管办、财政分局、纪检监察审计科等部门配合,成立监审联动小组,每年对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行政村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村干部和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和收益分配、农村产权交易、耕地保护等定期开展审计。强化问责和惩处机制,按照“谁失职、谁担责”,对制度执行不严格、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强化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三资”管理信息化工程 5.完善提升“三资”监管平台功能。以村、组集体资产为重点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将清理后的资产登记造册,建立资产资源台账,并将信息录入“三资”监管平台,实行动态化管理。深化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做好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加强合作社股权管理,合理调整合作社股权结构,逐步固化股民权利。有序推进信息入库工作,信息应入尽入。进一步完善现有“三资”信息监管系统功能,提升系统合理性、可操作性,逐步将集体产权交易、工程项目、股金分红等信息整合进入监管平台,实现一体化监管。提升预警功能,强化大额资金流量预警、费用支出预警、债权债务异常预警、经济合同变动预警等功能,提升“三资”信息化监管水平。 6.建立惠农资金信息平台。开展涉农项目及资金排查清理,重点清理转移支付的补助资金是否足额到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贪污、摊派等问题;粮食直补、农机购置、退耕还林、农村低保等财政对农民的补助资金是否存在骗取、套取、私分、虚报冒领等问题。建立惠农资金信息平台,将各部门涉农资金整合进入平台,从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到资金发放实现全程信息化监管。 7.建立扶贫资金信息平台。临时救助、城乡低保操作过程应坚持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过程应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担;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强化监督,注重时效。充分运用常州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台的业务功能,避免重复救助,申请救助家庭必须经常州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经济状况核对,做到精准救助。 8.建立农村“三资”综合服务平台。逐步整合惠农资金信息平台、扶贫资金信息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等“三资”管理平台功能,推动平台提档升级,通过二年时间,打造管理统一、信息共享、运行有序的“三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到村、到居的业务“三统一”,即统一公开平台、统一后台受理、统一服务器运行。 (三)“三资”管理公开化工程 9.开展 “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进一步完善各村信息公开内容,选择1个村围绕村级财务、村级资产资源流转交易、惠农补贴等农户关心关注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开展以公开推送、公开交易、公开操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探索将村级财务信息、惠农政策、村集体“三资”情况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推送,随时接受村民监督,让村民了解“家情”,摸清“家底”。以“互联网+”为手段,以“网上村委会”平台为依托,创新村务网络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内容,拓展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更加科学有效,公开更加及时透明。 10.开展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试点。选1个村开展“村务卡”试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在当地金融机构办理借记卡(或贷记卡),并将村集体备用金打入“村务卡”,试点村的村务活动开支除少量必须的现金交易外,资金往来结算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或“村务卡”进行,逐步实现“非现金化”,提高结算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11.拓展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街道级交易平台规范性,优化交易流程,简化交易手续,实现“应进尽进”。不断拓展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范围,逐步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及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等纳入市场规范交易。探索引入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到资产评估、竞价交易等交易过程,形成对农村产权交易的有效监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2-1月下旬) 1.成立“三资三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并出台实施方案; 2.开展“三资”风险点排查和现有制度梳理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 3.制定出台“三资”管理问责办法和相关制度; 4.提升“三资”监管平台,优化预警功能; 5.选择1个村开展“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 6.对街道实行资产、资源信息化动态监管; (二)全面实施阶段(2月上旬-3月下旬) 1.对照提升行动工作重点,逐项逐条全面自查,逐村建立问题台账,全面实行资产、资源信息化动态监管; 2.排查下达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惠农资金,完善报批手续,建立惠农资金信息平台; 3.完善提升“三资”监管和“产权交易”平台。深化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合作社和成员股权信息纳入农村“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 4.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三资”管理“阳光行动”工作,创新村务公开手段,完善公开内容,巩固村务公开成果。探索将村级财务信息、惠农政策、村集体“三资”情况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推送,随时接受村民监督,让村民了解“家情”,摸清“家底”。 (三)总结提升阶段(4月底前) 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形成试点情况总结报告。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着力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加大防治力度。 (四)建立农村“e”阳光综合平台 完善涉农平台信息共享,建成融惠农资金信息平台、扶贫资金信息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等“三资”综合管理平台,达到“三统一”。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三资三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薛康;副组长:王永斌、庄旭杨;成员:蔡文雅、李建华、彭佳元、卢宝柱、陈娟英、史妍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经管办,由陈娟英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协调全街道“三资三化”提升行动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二个工作组。1、督查工作组:由纪委、审计办、经管办、财政分局等相关人员组成,王永斌兼任组长,负责全街道“三资三化”提升行动的督查推进,确保行动落到实处。2、业务工作组:由经管办、社会事务管理办、财政分局、审计办等相关人员组成,陈娟英兼任组长,负责召集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三资三化”提升行动的具体推进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形成统一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经管办要统筹协调好全面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的业务指导;街道纪委要加强监督,同时推动“村居廉线”与“三资”监管平台对接;组织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群管理、党员教育和党务公开等内容;社会事务管理办要加强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同时协调好“市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与“三资”监管平台对接事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强民生工程的服务,做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内容的落实;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中心要协调好各信息平台建设相关融合工作,协调维护综合平台信息安全及保障体系建设;财政分局要加强支农惠农补贴等政策宣传及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落实提升行动工作经费;纪委、审计办要加强对财经部门内审工作的指导,联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各部门要协同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三化”提升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各行政村是责任主体,对“三资三化”提升行动负主体责任,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创新工作举措,切实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经管办要加强农经队伍建设,配强配足财会人员,稳定会计队伍。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三资”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3.加强督促检查。街道纪委、经管办、财政分局、纪委、审计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成立监审联动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对于普遍性和新发生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成立考评小组,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考核,抓好预警信息的处置落实,将“三资三化”提升行动工作成绩列入村主要干部报酬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问责。 4.注重宣传总结。加强对专项提升行动的宣传,争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培育树立一批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优秀典型,及时总结进行宣传推广,并进行表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剖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反面典型案例,对街道有关人员开展警示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