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调整潞城街道安委会职能的通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企事业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及《武进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要求,为贯彻“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原则,落实街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有序推进街道经济安全发展,经街道安委会研究并报请街道办事处同意,现调整街道安委会相关职能如下:
一、街道安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总体工作的目标制定、推行、监管检查、考评审核和总结。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牵头负责安委会各项日常业务工作。
二、成立财经专委会:由街道财政分局牵头负责街道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审核,保障街道安全生产经费和应急救援资金、物资的落实;街道党政办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组织、协调。
三、成立建设专委会:由街道城建中心牵头负责辖区建筑工地(含企业内部)的审批手续、日常监管检查;城管中队负责配合相关工作。
四、成立农水专委会:由农水中心牵头负责街道农业、水利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水利建设、河道堤坝及汛期安全工作。
五、成立消防专委会:由街道派出所牵头负责辖区企业消防手续审批、验收,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处罚及消防安全日常检查;街道安监站配合工作。
六、成立食品安全专委会:由街道经发中心牵头负责辖区餐饮企业、食品制造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落实餐饮企业燃气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街道安监站配合工作。
七、成立城市管理专委会:由城管办牵头负责辖区拆迁工地、居民小区、道路交通等方面安全工作,街道派出所、拆迁办、城管中队等部门配合工作。
八、成立调解专委会:由街道综治办牵头负责辖区生产安全事故的调解处理工作,确保事故处置结果无上访、闹访;街道派出所、安监站、劳动所、总工会配合工作。
九、各村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定期监控危险源点、督促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完成街道安委会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遏制、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各专委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原则,落实本行业、条线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进行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活动),定期向街道安委会汇报工作进程。各村级安全生产办公室落实定报制度,每周向街道安委办报送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情况,配合各专委会的各项工作,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
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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