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开展社会面吸毒人员核查管控专项行动的方案
索 引 号:014124282/2017-00130
主题分类:司法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潞城街道: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潞街办〔2017〕16号 发布机构:潞城街道
产生日期:2017-08-01 发布日期:2017-08-04
内容概述:组织开展社会面吸毒人员核查管控专项行动
关于组织开展社会面吸毒人员核查管控专项行动的方案
常潞街办〔2017〕16号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等系列重大活动禁毒安保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吸毒人员核查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根据上级禁毒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辖区禁毒工作实际,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组织开展社会面吸毒人员核查管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2017年,党和国家重大活动多,安全保卫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全力以赴做好社会面吸毒人员核查管控工作是禁毒部门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参与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开展社会面吸毒人员核查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贯穿始终,确保本地不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不发生本地籍吸毒人员流入重大活动所在地区肇事肇祸。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政法委书记胡秋元任组长,街道综治办、派出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面吸毒人员核查管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综治办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组织领导、核查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推进、情况掌握等方面工作。各村委(社区)要成立具体工作小组,落实责任人及联络员,扎实推进这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摸清社会面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通过集中组织开展对吸毒人员的排查工作,推动吸毒人员排摸、核查、登记等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及时发现社会面新滋生和隐性吸毒人员,最大限度地提高对吸毒人员特别是对吸食合成毒品人员的发现能力,最大限度地提高对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的信息维护质量。进一步依法落实各项戒毒康复措施。充分发挥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措施的作用,切实把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与戒毒治疗、服务帮教、就业安置等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提升对吸毒成瘾人员的查处收戒能力和戒毒康复效果。

四、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兜底核查,彻底摸清人员现状。街道综治办根据下发的核查名册,组织街道禁毒专职干部、禁毒社工会同社区民警、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社区网格员、后续照管员,采取系统查询研判、上门走访、侧面调查等形式,核清吸毒人员姓名、绰号/别名、民族、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服务处所、身体状况、持驾照情况、拥有车辆情况、户籍地、实际居住地、滥用毒品种类、吸毒年限等基本信息和当前管控现状、前科劣迹、现实表现、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做到“能采则采、应采尽采”。并围绕吸毒人员对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有关因素,采取见面谈话、侧面了解方式,重点查清吸毒人员精神状态、思想状况、行为倾向、家庭情况、社会交往等方面现实表现,核查是否存在吸毒信息差错,切实做到情况见底。对在本辖区内的,要见面核查;对活动在市内外区及省内外市的,要摸清其实际居住地详址,由派出所汇总后统一上报。对查找未见的,要留存工作开展的情况,做到有据可查。核查后,公安派出所要组织禁毒专职干部、禁毒社工、村(社区)干部、社区网格员、后续照管员等,根据吸毒人员现实情况,对照《江苏省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级分类评估办法(试行)》,结合国家相关规定,根据一般、关注、高危的标准,开展吸毒人员风险等级评估判定。

二是确定风险等级后,公安派出所组织禁毒专职干部、禁毒社工、村(社区)干部、社区网格员,按照《江苏省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办法(试行)》规定,认真落实常规管控措施:对高危对象,要采取专人负责、严密监控、突击检测等方式,落实盯控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人员;原则上,每月突击吸毒检测至少1次,见面谈话、走访了解至少1次。对关注对象,要采取见面谈话、突击检测等方式落实管控措施,其中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管控措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其他关注对象,原则上,每季度突击吸毒检测至少1次,见面谈话、走访了解至少1次。对一般对象,要采取见面谈话、定期检测等方式落实帮教转化措施,原则上,每半年突击吸毒检测至少1次,见面谈话、走访了解至少1次。

三是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街道综治办要以提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报到率、执行率为目标,以健全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配齐专职人员,规范制度执行,细化保障标准为抓手,全面深化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公安派出所查处吸毒人员后要加强与其户籍居住地公安机关、社区禁毒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禁毒社会组织等建立工作衔接和情况通报机制。在戒毒康复过程中,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做好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法制教育、违规告诫、尿样定期检测和抽检等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本条线任务范畴,通盘考虑、同步部署、全力推进,并在街道综治办的指导下,积极协助村委(社区)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帮助戒毒康复人员解决生活、医疗、就业等问题,不断提高戒毒效果。

              各有关部门、村委(社区)要强化大局意识,与辖区派出所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和联动协作机制,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增进多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吸毒人员核查管控工作合力。专项行动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吸毒人员脱管失控、引发有影响重大恶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将加大对专项行动的考核奖惩工作力度,对工作实、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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