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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武进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横山桥镇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14133787/2017-00068
主题分类:工业、农业、水利、城建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横山桥镇:政策法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字〔2017〕30号 发布机构:横山桥镇
产生日期:2017-07-17 发布日期:2017-07-17
内容概述:创建国家农产品 质量安全区 横山桥镇 实施方案
武进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横山桥镇实施方案
横政字〔2017〕30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本镇人民农产品消费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农质发〔2014〕15号)精神和武进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场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本镇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坚持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让本镇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市场流通环节全程可控,确保农产品“安全、优质、放心”。

二、创建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本地生产销售的农产品中禁用药物的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对劣质农资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

本镇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签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得到健全和落实,本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明晰,执法到位、运转高效。镇级监管机构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健全。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机制健全完善

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种养殖大户的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0%以上。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等农产品生产单位生产记录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100%。农业标准入户率达到100%。与之配套的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监督制度健全,生产记录管理监管机制完善。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查处率、回复率均达100%。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属地管理并落实监管责任

1.镇人民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党政办)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激励政策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镇经管站、农技农机站、市场监管分局)

3.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持续有效开展。(责任单位:财政分局)

4.全镇各行政村均与本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签订农产品安全责任书。设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深入健全村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与镇级监管机构管理的有效对接。(责任单位:镇农机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各村)

(二)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我镇监管检测网络,鼓励和支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生产基地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自律性检测。建立健全镇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产地环境预警、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示管理制度,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食品安全执法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我镇监管机构配备需要的检验检测、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责任单位:镇农机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分局、各村)

2.综合运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的生产主体监管、投入品监管、质量追溯、检验检测、监管预警、宣传教育6项功能,实现对全镇农产品生产、流通检测等关键环节的全程监控。通过信息平台主动向社会大众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查询、农产品溯源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等服务,公开透明,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农产品安全监督,建立社会共治机制。(责任单位:镇农机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分局、各村)

3.加强农业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同区农业执法大队、各级工商监管部门的监管配合和工作衔接,配合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落实镇级监管职能,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标准宣传培训、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完善村级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做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探索村级服务站点建设。(责任单位:镇宣传办、农机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分局、经管站)

4.制定我镇及各村监管人员专训计划,做好我镇各级监管人员全员培训工作,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培训达到40小时以上。(责任单位:镇农机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分局、各村)

(三)加强对本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

1.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明确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红黑名单制度,推进行业诚信自律,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责任单位:镇农机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分局、各村)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书以及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问隔期),切实落实储粮熏蒸备案、确保粮食储存安全等规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生产经营队伍,积极做好宣传推介,推动形成农产品优质优价市场机制。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推介活动,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打造重点优质农产品产业龙头。(责任单位:镇农机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分局、各村)

3.对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特别是"瘦肉精"检测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批发市场100%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纳入保险的生猪发生死亡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责任单位:镇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分局、各村)

(四)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1.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健全生产经营诚信档案。严格落实农药、兽药经营告知制度,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责任单位:镇农技农机站、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分局、各村)

2.全面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经营主渠道。利用市农委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将农业投入品100%地纳入平台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责任单位:镇农技农机站、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分局、各村)

3.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取缔无证无照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责任单位:镇农技农机站、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分局、各村)

(五)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1.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进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兽药工作,制定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入户率达到100%。(责任单位:镇农技农机站、畜牧兽医站、各村)

2.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加大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力度。推动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力度。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强化证后监管,健全认证补贴奖励机制。(责任单位:镇农技农机站、畜牧兽医站、各村)

3.配合区环保局、农业局有效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推广有机肥生产等处理模式,全面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镇农机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各村)

4.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生产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对接。实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储运企业与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加工企业相对接产地准出和原产地追溯。(责任单位:镇农机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分局、各村)

(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监测

1.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对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主体每年现场巡查1次以上,对风险高、信用等级低的农产品生产主体每年现场巡查2次以上。(责任单位:镇农机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各村)

2.乡镇检测机构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不少于4800批次。所有生产基地、销售企业、批发零售市场及地方主要农产品都要纳入监测范围,强化检打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单位:镇农技农机站、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分局)

3.落实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职责,开展日常巡查、速测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督促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产品自检制度。(责任单位:镇农机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各村)

(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单位:镇农机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分局)

2.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储运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房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不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收购和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协查、产销监管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加强案件查处信息通报,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责任单位:镇农技农机站、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分局)

3.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责任单位:镇农技农机站、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分局、各村)

4.严格执行《武进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加大宣传力定、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农技农机站、畜牧兽医站、市场监管分局)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实施(2017年6月中旬—11月30日)。

制订本镇创建实施方案,准备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初评工作,按照《武进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横山桥镇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工作,落实创建任务。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7年12月1日—2018年1月31日)。

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创建工作档案。

第四阶段总结迎评阶段(2018年2月—7月)。

组织开展总结和自评工作,迎接上级考核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镇政府确定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镇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机农技站,组织领导工作做到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动工作创新。积极探索符合监管实际、富有监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把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环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力争在监管体系、监管能力和监管实效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单位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工作迟缓、措施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失职渎职行为。

(四)广泛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考核评价标准等内容,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附件:武进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横山桥镇任务分解表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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