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切实抓好全镇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所有化工生产企业;
二、考核内容
1、各村(社区)按照“横山桥镇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细则”进行百分考核。
2、各企业按照“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评分细则” 进行百分考核。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单位自评与镇安委会考评相结合的方式。12月15日前,各考核对象依据考核细则进行自评打分,并将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镇安监科;12月31日前,镇安委会组织对各考核对象进行年终考核,并结合平时工作情况确定最终考核得分,考核情况报告镇政府。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档。考评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 70-8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当年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一般事故(死亡2人以下,含2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2、考核为优秀的村,由镇政府按得分高低确定5个村为镇安全生产先进村,奖励1万元;
考核为优秀的企业,由镇政府按得分高低确定10家企业为镇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奖励5000元。
3、镇安委会按上级规定每年对各村、企业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标准为:村1万元、企业5000元,纳入镇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考核为优秀的村和企业,年终全额返还保证金;考核为合格的村和企业,年终根据得分结果按比例扣除保证金;考核为不合格的村和企业,保证金全额扣除。
4、其余单位的考核按照“属地负责制”由各村(社区)负责制订办法并实施。
五、本考核办法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横山桥镇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细则
2、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评分细则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9日
横山桥镇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细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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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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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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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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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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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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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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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建设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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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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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年终工作总结;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有村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有会议记录或纪要,对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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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年终工作总结的,缺一项,扣2分;
2、无会议记录或纪要的,缺一次扣2分;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未进行研究解决的,扣2分;村主要负责人未参加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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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网络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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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报村(社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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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每少15%扣2分(以备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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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责任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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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或告知承诺书(包括上级部署的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告知书),并回收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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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书或告知承诺书,每少签订5%扣1分。(以回执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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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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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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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监管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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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掌握辖区内企业基本情况,依托武进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建立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信息库(包括证照情况、基本信息、特种作业人员等情况),及时更新内容;
2、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
3、协助镇安监科做好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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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库中生产经营单位不全的,每少5%扣1分;
2、辖区内已纳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企业,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报工作的,每少5%扣1分;
3、协助镇安监科每推进一家标准化签约企业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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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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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辖区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和重大活动、节假日重点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置或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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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日常巡查扣5分,未开展重大活动、节假日重点巡查工作扣5分,未及时上报问题或隐患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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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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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培训(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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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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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培训台账,督促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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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建立培训台账的,扣2分;未督促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考核的每少5%扣1分(以培训通知、通知需发放企业数及回执为准);
2、未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的,每少5%扣1分(以培训通知、通知需发放企业数及回执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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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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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辖区内宣传栏、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屏等,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并每季度更换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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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的,扣5分;内容未定期进行更换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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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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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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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镇安监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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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镇安监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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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完成的,视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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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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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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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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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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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一般事故(死亡2人以下,含2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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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特色亮点工作的,每一项加2分,最多不超过5分。
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评分细则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日期: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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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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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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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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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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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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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体系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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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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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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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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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扣2分;未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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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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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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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办法;每年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一次绩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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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扣5分;相关人员对岗位安全职责不熟悉扣3分;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办法扣2分;未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评定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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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管理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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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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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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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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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年度安全投入预算报告扣2分,未见企业安全费用台账资料扣2分,安全投入不足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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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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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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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识别和获取本单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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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章制度文本或不具时效扣3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全扣2分;未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扣2分;相关人员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熟悉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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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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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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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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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资格证书、三级教育达不到法定学时,有一项扣5分;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书,换岗、复岗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投用前职工未培训,发现1人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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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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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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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企业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设备设施与建设项目应实行“三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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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应领证企业未见安全生产许可证为不达标(否决项);许可证逾期扣2分;新、改、扩建未见“三同时”等相关审批手续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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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安全
(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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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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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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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过程控制;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在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对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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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在有效期内,物料堆放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安全疏散指示明显、通道畅通,作业现场无“三违”现象,危险作业有审批手续并落实控制措施,企业内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管理职责明确,以上每一处不符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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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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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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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隐患排查,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治理措施;依据有关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建档备案、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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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扣5分;隐患排查治理未做到“五落实”扣5分;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并落实监控措施与责任人扣5分;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未登记建档并及时上报的不达标(否决项);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为不达标(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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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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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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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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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可能发生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防护急救用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健康检测,劳动合同中有职业危害相关内容,按期进行职业危害申报,以上有一项未落实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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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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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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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人员,并组织训练;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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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针对性应急预案文本扣3分;应急预案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扣2分;未定期开展演练扣2分;相关人员不熟知应急救援知识,不会正确使用有关器材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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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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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项分值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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