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横山桥镇处置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1日
横山桥镇处置群众集体上访
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迅速、妥善处理好群众来镇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进一步维护镇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处置群众来镇集体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置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把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推进依法信访,全面构筑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格局,为建设“强、富、美、社会高”的新横山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群众来镇集体上访或信访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并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副书记、政法委员为副组长,派出所、信访科、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三、处置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处置来镇集体上访或信访群体性事件,要由事发地村委、社区或涉事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接待、处置、稳控事宜。
2、快速反应,应急处置。遇有来镇集体上访或信访突发事件,村委、社区等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反应、快速行动,争取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缓和矛盾、平息事态。
3、分清情况、分类处理。针对矛盾级别和诉求类别,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化解。对合理诉求尽快联动会办处理化解到位;对无理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转化工作;对情绪过激或违法上访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劝诫或打击。
四、矛盾分级及处置程序
按照上访人数及行为表现、发生的现状与性质、影响程度等因素,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一般分为四级:I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
1、I级。上访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人数不足100人,但出现围堵或冲击镇政府机关大门;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或事态继续不断扩大,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升级为打、砸、抢或随意携带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企图制造动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属于I级情况,由领导小组组长或指定、委派镇有关分管领导组织召集相关单位成员研究处置措施,作出处置决策。
2、Ⅱ级。上访人数在50人以上,或人数不足50人,出现企图围堵或冲击镇委、镇政府机关大门;上访人员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访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出现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的,属于Ⅱ级情况,由领导小组组长或指定、委派镇有关分管领导组织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措施。
3、Ⅲ级。上访人数在20人以上,或人数不足20人,在镇委、镇政府机关大门周围聚集或滞留的,打横幅标语、静坐、下跪、呼口号、散发传单,企图拦截公务车辆的,属Ⅲ级情况,由分管领导的组织协调下,会同派出所、相关职能部门、村委(社区)作出处置决策。
4、Ⅳ级。上访人数10人以下,但出现在镇政府及信访部门门口拉横幅、打标语、穿孝衣、举花圈、静坐示威等情绪异常激烈甚至服毒自杀、自残或急病发作、滞留并缠访、闹访的,属Ⅳ级情况。由镇信访科的组织协调下,会同派出所、相关职能部门、村委(社区)作出处置决策。
处置程序:镇政府门卫保安人员要做好集访人员、车辆的登记工作,指引或引导他们到镇政法综治中心反映问题,对其围堵或冲击大门等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并迅速通知镇信访科做好现场疏导处置、人员控制和信访接待工作;镇信访科要立即进行疏导稳控,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领导汇报,听取指示,传达贯彻领导要求;派出所主要领导或由主要领导指定、委派其他领导要迅速组织相应警力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必要时采取设置警戒线、固定搜集现场资料等措施稳控事态,并积极引导集访群众至镇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处理;镇各有关单位和村委(社区)主要领导应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迅速赶赴现场,在镇领导的统一指挥下,会同公安、信访等部门联合接待处置。对滞留办公场所、信访接待场所的缠访、闹访,由镇信访科工作人员进行劝导,对不听劝阻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强制带离,对存在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定期排查,及时上报。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定期排查各自辖区和部门内的重点信访矛盾和突出信访问题,特别是要及时掌握苗头性、预警性、内幕性信息并在第一时间上报至镇信访科、综治办,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执行信访信息日报制度,做到问题勤排查、信息早报送、上下齐畅通,争取工作主动。
2、属地管理,源头治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化解各自辖区内的初信初访矛盾和苗头隐患,对能够化解的要快速、及时、彻底予以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商定化解措施,及时稳控重点人员,并将情况及时报镇联席办,必要时由镇领导统一会办,力争从源头上化解各类矛盾,在基层中钝化各类矛盾,防止矛盾上行或升级。
3、围绕重点,妥善化解。各地各部门对重点信访矛盾、信访积案尤其是征地拆迁类突出问题要加大化解力度,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努力寻求各种手段,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促使信访事项案结事了,着力减少信访存量,防止矛盾累积、爆发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产生群体性事件。对化解的信访事项要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工作台账,以备后查。
4、严肃责任,严格追究。对因官僚主义或敷衍搪塞、推诿扯皮、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甚至怂恿、暗示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以及对已发生的集体上访,不按上级机关要求迅速派员到现场做工作,推诿拖延,贻误工作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应急预案自发文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