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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丁堰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24274/2017-00013
主题分类:工业、农业、水利、城建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丁堰街道:政策法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武丁街〔2017〕13号 发布机构:丁堰街道
产生日期:2017-05-17 发布日期:2017-05-17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丁堰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丁堰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武丁街〔2017〕13号
 

 

各村委、机关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丁堰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7日

丁堰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63行动计划,加强我街道水环境治理,打造美丽水乡,推进转型升级,特制定丁堰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转变发展模式,建立绿色产业体系,实施生态保护优先战略,扎实推进生态文明重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我街道建设“生态美镇”,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区级、镇级、村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到2017年,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省级、市级、区级、镇级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到2018年,全面消除黑河、臭河、垃圾河,全街道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主要工作

    ()截污治污。进一步完善污水系统,着力完善污水管网覆盖,全面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实施最严格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排污口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减少入河污染源;非汛期雨污合流口门要完全关闭,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河道水体清洁无黑臭。

    ()水域管理。按照“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坚持河道巡查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堤岸养护。定期对管辖区内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修复和更新堤岸工程和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及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

    ()河道疏浚。水利站要定期组织对河道淤积进行疏浚,一般以5年左右为一周期,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

    ()河面保洁。各村要加强河面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实,实现河道保洁覆盖率100%。

    ()清障拆违。加强河道执法力度,依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

    四、职责分工

    ()组织协调机构

    成立丁堰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办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等工作。“河长制”工作纳入对各村、街道相关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评分细则由街道河长办另行制定。

    ()河长设置和职责

    1、河长设置。按照河道等级划分,由街道党政班子领导担任区、镇级河道河长,各村委村委领导担任村级河道河长对联系挂钩的河道治理负总责,开展经常性督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河长或督促相关村(责任单位)处理。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布,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2、河长职责。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挂钩联系河道的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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