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机关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丁堰街道河道河长任务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7日
丁堰街道河道河长任务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各河流区域综合治理责任,促进河道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运转,理顺河长制工作运转机制,现就丁堰街道河道河长任务职责明确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丁堰街道河道河长制为核心,建立完善覆盖全街道12条河流的河长体系,河流治理管护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人为侵害河流行为得到全面遏制,河流资源利用做到科学有序,河流水域面积稳中有升,河流防洪、供水、生态功能明显提升,“互联互通、功能良好、水质达标、生态多样”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建成,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二、河长分工
街道12条重要河道,分别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村委相关领导担任河长(详见附表一)。
三、河长职责
河长是挂钩联系河流区域综合治理的总牵头协调人,组织领导相应河道的管理、保护、治理工作。
1.全面摸排污染源头。按照“一河一档”原则,组织全面摸排影响河道水环境的主要问题,分析认定污染源头。
2.制订综合治理办法。按照“一河一策”原则,组织编制河流区域综合治理清单,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3.组织实施年度工作。根据全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抓好工作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根据序时进度抓好工作推进。
4.协调解决问题困难。统筹河道内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综合治理,协调处理河流区域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相关问题,协调水污染治理断面补偿、资金补助等重大问题。
5.组织开展现场巡查。组织开展定期现场巡查,河长带头巡查每年不少于6次。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或巡查建议,由联系部门汇总报送区河长办。
6.督查指导会办督办。牵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河道责任单位、责任部门的督查指导,牵头会办查处问题和信访举报事项,并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挂牌督办整改。
7.做好年度履职总结。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河长年度履职报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设立河道河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河流所经的村委为该流域的责任主体,党政负责人对河道负总责,确保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对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联系部门要积极配合河长做好联系协调工作。
2.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河长制”考评奖惩体系,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挂钩联系河流水质当年度有明显改善的,对河长及联系部门、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奖励;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差距较大、挂钩联系河流水质无明显改善甚至恶化或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进行通报和问责。
3.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介绍河长制推行情况,营造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搭建公众信息平台,畅通电话热线等监督渠道,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进行监督和评价。
附件:1、丁堰街道河道河长名单汇总表
2、河长制巡查制度
3、丁堰街道河长制会议制度
4、河长制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制度
5、丁堰街道河长制信息公示及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6、丁堰街道河长制信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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