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街道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镇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意见》(武政办发〔2015〕131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街道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现成立丁堰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符 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石剑虹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朱忠明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益伟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 敏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艳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钱 峰 街道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吴万宏 街道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顾郁新 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孙慧娟 街道农业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许丽娟 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史舜强 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 伟 街道卫生院书记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食安委主任是全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食安委副主任对各自分管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食安委各成员做好本部门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
街道食安委下设办公室,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符涛同志委托,分管市场监管的副主任王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街道食安委日常工作。副主任由吴万宏同志担任,其他成员为经发中心及各村委工作人员。
街道食安委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食安委办公室反馈信息。
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部门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丁堰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