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丁堰新城建设,提高城镇管理水平,提升更加宜居的城市品质,推动街道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和上级城管工作新要求,对我街道进一步加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6〕180号),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街道“服务主城区,做亮新城区”的目标要求,全面提升街道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的标准化、数字化、精细化、法制化、民本化。
二、考评范围
列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的责任单位包括:街道党政办公室、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水利服务中心、园区办、社区办、常丰村委、丁堰村委、梅港村委、芳渚村委。
三、工作职责
1、党政办公室:负责街道办事处与服务中心日常保洁管理工作。
2、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负责工地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生态绿道管理等工作。
3、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4、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负责河道管理工作。
5、园区办:负责园区、运河文化带的日常保洁管理工作。
6、社区办: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监管工作。
7、各村委:负责辖区范围内日常保洁管理、村庄绿化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城中村管理、河道管理等工作。
四、考评标准和方式
1、根据《武进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计分细则》和本街道的实际情况,成立街道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每月对街道相关责任单位和各村委工作进行考评,并纳入年终考核总评。
2、街道各责任单位和各村委每月得分由现场考评得分和整改得分两部分组成,市、区等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同步扣分。其中,街道检查得分占月得分的40%;常州市、武进区、经开区检查得分各占月得分的20%;年终根据月度得分计算年度平均得分。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在原现场考评扣分的基础上加倍扣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五、内容措施
1、督查点评。街道每月组织召开长效管理现场会,由建管中心负责对考评单位每月进行考核评分,并通报月度考评排名,对整改未到位的单位及问题突出的区域将进行点名,排名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管理卓有成效的单位进行经验交流。
2、网格巡查。街道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将推行网格巡查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村按地域位置划分成若干网格地块,并明确责任人专门负责辖区内网格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行定时、定人、定岗、定职责制度。鼓励各有关单位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街道给予部分巡查专项补贴,并列入年度预算。
六、奖惩办法
1、实行目标考核。街道各责任单位年度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成绩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村委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实绩与村委年度考核相挂钩。参照区评定标准,年度月平均得分在 95分以上(含95分)的村委为优秀村委;年度月平均得分在 90分至 95 分(含90分)的村委为良好村委;年度月平均得分在80分至 90分(含80分)的村委为合格村委;年度月平均得分低于80分的村委为不合格村委,取消该村委集体及主要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年度月平均得分排名第一的单位得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目标考核项目分值的100%,排名第二、第三的得80%,排名第四的得60%。
2、实行“主要负责人保证金制度”。年初,各村党总支书记向街道上交5000元、村主任上交4000元,村分管副主任上交3000元保证金本金,街道分别配套相等的保证金。各村书记本金和配套组成10000元基数,各村主任本金和配套组成8000元基数,各村分管副主任本金和配套组成6000元基数,当月在市级月度考评中每扣一分的,则扣除保证金300元;在武进区、经开区月度考评中每扣一分的,则扣除保证金200元,全年直至扣完为止;如当月市、区二级考评中零扣分的,则每次奖励500元,奖金全年累计在年终兑现。
3、各村、各单位年终考核加权总分排名前位的将酌情予以奖励,末位的将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本考评实施意见自制定之日起实行,各村委、责任单位可参照街道考评实施意见,制定完善相应的巡查责任人奖惩办法。街道考评办负责各村委、责任单位三级考评扣分情况的汇总统计和年终考核奖的结算工作。
附件:1、丁堰街道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武进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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