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居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推行政社互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武办发〔2014〕130号文件精神,客观公正地评估社区年度履职履约情况,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围绕社区中心工作,突出重点项目和创建活动,以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为主要依据,注重实绩,奖惩挂钩,激励为主。 二、考核范围及内容 1、社区工作(团队)。考核对象为花苑、花溪、站北、东方、戚大街、河苑、圩墩等7个社区。主要考核社区全年工作,着重考核工作主动性、工作响应度、工作完成度、团队合作度、创新水平、廉洁程度等6个方面。 2、社区专职工作者(个人)。包括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社区干事。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街道成立社区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考核。 1、社区工作(团队)。对“社区工作”的考核以《2016年度戚墅堰街道社区工作年终量化考核表》和《“政社互动”双向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表》为依据,总分200分(详见附件一、四)。7个社区分别进行社区工作汇报,汇报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根据《2016年度戚墅堰街道社区工作年终量化考核表》量化打分,社区承担上级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并取得成绩的根据情况计算附加分。由考核小组对各社区50份的《“政社互动”双向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表》进行成绩统计。两者相加得出社区工作(团队)考核成绩,最终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定。 2、社区专职工作者(个人)。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考核,总分100分,分民主测评(占50%)、年终考核(占50%)两部分。 民主测评(百分制),考核小组根据每一位专职工作者的《戚墅堰街道常住人口信息摸底调查信息表》按照20%的比例抽取居民进行电询。考核人员根据电询结果进行打分,电话错误的,每错1户扣1分;信息有误的,每错1户扣0.5分,50分扣完为止。 年终考核(百分制),使用不同的考核表(详见附件二、三)。《社区书记主任年终考核表》由街道考核小组依据其个人全年工作情况及社区工作整体情况予以评分;《社区专职工作者年终考核表》适用于书记主任以外的所有社区专职工作者,由相应条线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根据其全年工作情况,同时参考其所承担工作在“社区工作(团队)”考核中的评分情况予以评分。 个人考核得分在民主测评和年终考核得分相加的基础上,进一步参考《“政社互动”双向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表》中各社区所得总体成绩,计算得出每位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全年综合得分,最终得分报街道党工委审定。 四、考核结果的奖励 1、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考核奖励基数以最新的文件为准,全年综合得分每失一分扣100元。 2、根据考核结果,对年度工作表现优秀的社区和社区专职工作者,街道将给予表彰。 3、全年病事假超过10天的,考核奖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发放。 五、有关要求 1、社区工作情况汇报必须制作PPT演示文稿,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2、社区工作(团队)考核加分与减分计算说明: (1)加分内容 a.承担上级部门重点创建任务并取得成绩的,按照工作量的不同,年底考核时由各社区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定,分别加5分、3分、1分,此项最多加10分。 b.参与街道重点项目建设并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的,有一项加2分,此项最多加5分。 (2)减分内容 a.发生死亡1人安全生产事故的扣3分,累计死亡2人及以上的扣5分。 b.违反中央和省、市、区、街道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经查实,有1人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有1人次扣3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有1人次扣6分。
常州市武进区戚墅堰街道办事处 2017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