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社区居委会: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决定对街道安委会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名单如下:
组 长:李 江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符锡宝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伟涛 街道派出所所长
委 员:石志定 街道派出所副所长
吴立峰 街道安监站站长
何 立 街道党政办主任
浦建国 街道综治办主任
沈 蓉 街道城管科科长
陈逸波 街道司法所所长
徐 铭 街道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
赵 敏 街道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主任
吴伟琴 街道财务科科长
周伟虹 街道劳动保障所所长
朱 琴 花苑社区居委会主任
朱丽英 花溪社区居委会主任
曹 玉 站北社区居委会主任
陈卫华 东方社区居委会主任
方 雷 戚大街社区居委会主任
恽建美 河苑社区居委会主任
戚静亚 圩墩社区居委会主任
专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立峰兼任。
另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理原则,在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六个安全生产专门工作机构(以下称专委会)。其机构设置如下:
1、生产安全工作专委会。主要负责工业企业、烟花爆竹、危化品经营、职业健康管理等安全监管工作。专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安监站站长兼任。街道安监站承担生产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建设安全工作专委会。主要负责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专委会主任由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街道重点项目办主任兼任。街道重点项目办承担建设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社会事业安全工作专委会。主要负责文化、教育、医疗机构等安全监管工作。专委会主任由社会事业工作的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街道社会事业科科长兼任。街道社会事业科承担社会事业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水利安全工作专委会。主要负责水利等安全监管工作。专委会主任由水利的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城市管理与建设科科长兼任。街道城管与建设科承担水利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房屋征收安全工作专委会。主要负责房屋征收、拆除等安全监管工作。专委会由征收与补偿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街道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承担房屋征收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消防安全工作专委会。主要负责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专委会主任由街道派出所副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街道派出所副中队长兼任。街道派出所承担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街道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及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在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辖区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召开专委会工作例会,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专项调研,分析辖区内专委会所相应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应职能部门提出的需多部门联合解决的安全工作问题。
(三)指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具体工作。
(四)每季度向街道安委会报送安全生产履职报告。报送时限为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经专委会主任签署后报街道安委会。
(五)完成街道,街道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六)各专委会办公室主任由相应的主要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应部门的成员为专委会办公室成员,具体承担专委会的日常工作。
戚墅堰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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