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镇(街道)派驻综合执法中队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38-2/2018-0007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区政府:机构职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发〔2018〕17号 发布机构: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
产生日期:2018-04-13 发布日期:2018-05-03
内容概述:整合执法力量 提升综合执法水平
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镇(街道)派驻综合执法中队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常经发〔2018〕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镇(街道)派驻综合执法中队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街道)派驻综合执法中队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5〕93号),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经开区综合执法工作,全面整合执法力量,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决定向镇(街道)派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经开区“双创新高地、东部新中心”发展总体目标,积极推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通过向镇(街道)派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完善镇(街道)综合执法功能,实现综合执法重心下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构建简约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

二、规范机构设置

设立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横林中队、遥观中队、横山桥中队、潞城中队、丁堰中队、戚墅堰中队,与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或城管工作机构合署办公,综合执法中队为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机构,镇(街道)城管工作机构不再挂城管中队牌子。

三、职责分工

1、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大队”)的职责:受经开区管委会委托,大队负责经开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实施;队伍管理、执法业务的发展规划;队伍统一规范化管理、教育培训;镇(街道)执法中队的业务指导;重大执法活动的组织和镇(街道)执法人员统一调配;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2、镇(街道)执法中队的职责:负责所在镇(街道)辖区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的日常执法巡查工作;按大队内部事权分工要求,查处各类案件;在大队的统一组织下,参与全区性的综合行政执法行动或者其他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镇(街道)的职责: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日常管理工作;全力支持并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履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职责,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办公场所、日常工作、执法专项整治等经费保障;全面开展辖区内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做好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联席工作,保障镇(街道)辖区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高效运行。

四、管理运行模式

1、实行属地管理。镇(街道)执法中队实行镇(街道)属地管理,人员编制上实行“区(经开区)属、镇(街)用、镇(街)管”模式。执法队员、协管员管理以镇(街道)为主,中队长人选由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征询镇(街道)意见后任免,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镇(街道)组织实施,作为综合执法局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统一队伍建设。大队负责向派驻中队选派执法人员,各执法中队按不少于2名执法队员配备,按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要求,由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对队伍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统一执法人员调配、统一执法车辆、统一执法装备、统一执法着装、统一执法标识标牌、统一执法流程、统一队伍内部规范设置。

3、强化督查考核。大队将制定相应综合执法督查考核制度,对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履职情况、队伍建设、文明执法规范以及执法队员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执法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重要依据,综合执法督查考核纳入管委会对镇(街道)年终综合考核。

4、实施联勤联动机制。综合执法中队成立后,由各镇(街道)组织牵头,建立镇(街道)、村委(社区)、执法中队和其他驻镇(街道)辖区单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执法队员联系村委(社区)工作制度,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信息,提高综合执法和服务水平。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联勤联动机制,与镇(街道)各工作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等联动,共同完成城市管理工作任务。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向各镇(街道)派驻执法中队是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联系,主动配合,要把派驻工作做细、做实、做优,全面掌握工作要求,注意细节,把握好环节,规范管理,责任到人。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和部门在开展工作中,要主动接受市民的监督,主动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广泛宣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理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重要意义,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各相关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和镇(街道)之间要建立衔接畅通、高效的联系制度,同时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执法中队成立后,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落实工作机构和领导分工,尽快深入基层,及时进入角色,了解情况,服务群众,解决问题,使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在镇(街道)取得实效。

六、方案未尽事宜,由经开区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详细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邮政编码:213025    站点地图
联系电话:0519-89863000   行政审批服务热线:0519-687621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微博 微信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