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保护国土资源,促进土地精细化管理和低效用地再开发,保障经济发展,按照《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常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2018年度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任务 2018年经开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围绕城乡增减挂钩、占补平衡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另行发文)展开,全年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目标900亩。其中,增减挂钩400亩,占补平衡500亩。(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 二、整治工作责任 各镇人民政府作为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整治项目的申报、工程实施、配合验收和后期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验收及其资料上报等工作;国土分局作为土地整治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经开区整治计划编制、项目入库、实施指导、项目督查、组织验收等工作;农村工作局负责协同参与项目验收与组织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财政局负责项目审计与资金保障等工作。 三、整治政策保障 1、整治采取经费包干形式。经费包干以整治规模为依据,占补平衡项目包干标准为6万元/亩、增减挂钩项目包干标准参考《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6〕206号)并结合经开区实际,一事一议。包干经费包含方案编制、清表补偿、整治工程、项目验收和后期管护等费用。 2、资金拨付。增减挂钩项目按包干标准的50%先行支付平整复垦经费,验收审计后拨付余额;占补平衡项目按1.5万元/亩先行支付用于清表补偿等前期经费,通过验收审计后按5000元/亩计留后期管理保证金后,拨付结余资金。后期管理保障重点项目验收五年后由实施单位申请,并经国土、财政、农工等部门验收后予以支付。包干结余资金应专款用于美丽乡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3、通过土地整治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原则优先用于经开区重点项目和解决重要历史遗留问题。 四、整治工作要求 各镇人民政府作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高效推进,保质保量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财政局、农村工作局、国土分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业务指导、跟踪督查等工作,确保土地整治项目顺利完成。管委会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将完成情况及其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等挂钩。 本方案实施有效期为一年。 附件: 1、2018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任务分解表 2、城乡挂钩、占补平衡项目工作流程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